内容概要:目前,分支机构监管统计报数质量不高,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一是技术因素,报数IT软件存在错报现象;二是保障因素,制度落实措施薄弱;三是人为因素,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是以“风险监测预警”为中心,以“数据质量”和“信息挖掘”为重点,而数据质量既是重点,更是基础,没有质量的数据是垃圾数据,是没有意义的。然而,银行业分支机构的数据质量存在许多问题,概括起来,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大至有三个。
一、存在问题
(一)技术因素。经过多年的业务规范和技术进步,银行业分支机构监管统计数据,基本实现计算机报数系统自动提取,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是,由于报数IT系统缺乏更完整的测试等因素,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报数IT系统还存在数据筛选不准确等问题。一是数据一致性有待提高。如“风险预警系统”中的大客户信息与“非现场监管系统”中的大客户信息存在不一致,这是两个报数IT系统在提取数据时的条件设置不一致造成的,基层分支机构是无法整改的。二是数据提取条件有待精细化。如个人违约客户信息中,错将虽然违约但已经结清的客户、无法清收但已经核销的客户、已经违约但不到报送条件(违约不满90天)的客户提取为违约客户。这是报数IT系统中的数据提取条件存在疏漏或误判,必须重新修改报数IT系统才能避免此类错误。
(二)保障因素。一些统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信息反馈不及时,不按制度规定开展统计工作,制度执行随意性大等现象。一是缺乏制度细化工作。未按要求制定相关统计制度的实施细则,如在对农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行未能及时制定大额授信统计制度和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制度的实施细则,上级行下发的相关文件只到了财务部门,而具体负责报数的相关业务人员却没有学习过。二是缺乏监督检查工作。监管统计缺乏现场检查,领导重视不够,职工认识不够,不知道已经发生法律性或技术性错误,如大多数基层银行仅对辖内进行不定期的工作自查,未对监管统计数据和质量进行科学评估。三是缺乏严格考核工作。没有制定较为严格的内部统计考核制度,缺乏内部统计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上报监管统计数据涉及各部门,各部门考核评价机制的差异也造成了监管统计工作良莠不齐。
(三)人为因素。一是责任意识不强。相关统计制度学习记录不认真,统计档案有涂改、缺页、倒装等现象。二是法律意识不强。除计算机报数系统提取的数据外,对一些统计上略有困难、或略有麻烦的临时报表,存在估报、错报现象,直接违反《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三是报数能力不强。一方面,报数人员的A角,不能直接提取所有应报数据,有的是对IT系统不熟悉,有的是IT系统操作权限不够。另方面,报数人员的B角无法顶替A角完成报数任务。
二、建议
(一)修改报数IT系统。在法人的层面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报数IT系统,提高数据提取准确度,从根本上解决分支机构报数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增强基层执行力。一是通过内部审计、履职问责等方式增强制度落实的执行力。二是通过现场检查、外部监督等途径增强制度落实的执行力。三是通过岗位调整、培训等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的统合素质,从而增强制度落实的执行力。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