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不立案之疑惑


我们代理五粮液酒窖官司一来,大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准备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四川高院还专门让陈有西律师去说明了相关的情况,尹家也同意把诉讼标的提高到1亿元以上。但该案至今没有任何消息。不知道是立案了还是未立案,没有一个人给出任何说明。

好奇心让我把民事诉讼法,从头到尾,从尾到头的翻了一边,但没有任何字句说明,法院可以超过7天不予立案的情况。

颇迷茫的,想到了一些事情。

在小的时候,曾经看到过许多大陆拍的警匪片。警察都是爱民,护民,帮民的好警察。有个便衣警察的主题歌还曾经风靡了很久。警察从捡到一分钱应该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钱罐,变成了保护神。

但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件事情的出现,把警察在我心中从保护神变成了良莠不齐的少爷门。那是个花季少女自杀身亡的故事。

那年春天苹果花开的跟以往一样的鲜艳,但有个大厂的团委书记自杀的消息却淡化了花儿的美丽。这个团委书记跟一个警察谈恋爱,这个警察是某局长的宝贝儿子。从报道上看,这个警察经常用枪威胁别人,偶尔与别人斗嘴,就拿出枪乱打别人的自行车轮胎。这个美丽的少女在他的威胁下,开始了她所谓的初恋。警察的粗暴并没有因为女孩的温柔而有任何改变,动辄姑娘带着一身伤痕出现在厂里。厂里的人都知道,姑娘谈的并不开心。在他们认识的短短3年间,姑娘就做了3次流产。姑娘第四怀孕的时候,医生说如果这个再做掉的话,她以后再也不能生育了。姑娘跟警察商量结婚的事情,结果警察一口回绝。姑娘想到自己所遭受的种种侮辱和伤害,和这个警察的薄情寡义,就写下了她一生最后一篇记叙文。她把自己的所有遭遇和伤害都告诉了她的一个好朋友。然后带着她的孩子自杀了。

那以后我才明白,警察也有良莠的。

我一个亲戚娶了一个公安局长的妹妹,本来小日子过的还差强人意。小夫妻日常吵嘴,并打了起来,女的就跑回了娘家。我那个亲戚过了几天把她接了回来,心想还一如既往的过日子。结果该女回来后动辄就是骂人,对老人也是横眉立目,粗口甚多。老人么办法就跟他们分开,让他们另外住。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小夫妻因为琐事不开心,又打了起来。那个亲戚挥手之间,碰到女的鼻梁骨,女的鼻子肿了起来。那个亲戚赶快把她带到医院就诊,拍片下来,一切正常。遵医嘱吃药消炎即可。那个亲戚除了照顾她,还要正常上班,有天下班后,发觉女的不见了,赶快打电话给她娘家,说回家了。那个亲戚想自己动手伤了人,就赶快把医药等送了过去。对方娘家自然冷眼相对。结果女的住在娘家,一直不回。没多久警察来找我那个亲戚,进行事情核实。我那个亲戚没想太多,就说自己不该动手打人,再吵架也应该让着她。警察做好记录后,说女的要离婚,要我这个亲戚去调解一下。那个亲戚想这种夫妻间的事情,怎么也不至于这么闹。就在调解时说了许多道歉和自己不对的话。女方始终不吭一声。我那个亲戚,几天后突然被捕了。理由是构成轻伤。直接被关到了看守所。证据有第一次打架脸上的清淤伤的照片和第二次打架鼻梁骨骨折的诊断证明,根据鼻梁骨折构成轻伤予以逮捕。既然批捕了,自然要判刑,住了三个月看守所,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另外赔偿给女方27000元做为补偿。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对警察特别是有职务的警察以及家属都要当心点。因为他们不属于老百姓。即便是别的任何有资质的医院的签定结果,都不如警察局的法医的签定结果。

最近湖北那些打人的便衣警察,故事大家都知道,不再累述,也让我彻底明白了,有些警察绝对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打谁谁活该。

小的时候,最喜欢看到警察,觉得看到他们很安全。但现在要掂量一下,这个警察属于哪类警察。然后才能决定是不是可信。呵呵!

就像五粮液酒窖这个案子一样,刚做律师的时候,当事人问我,法院会管这件事情吗?我会确定以及肯定的告诉当事人,当然管了。法院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啊!但现在我会很委婉的告诉当事人,你这个案子原则上是会受理的,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我们不能预料的事情发生。比如这个四川高院,接到卷宗,打电话给当事人确认收到后,还要再分卷若干天。这个就不能适用7天内立案的法条规定。后因为是疑难案件,叫代理律师谈话后,还是不能有明确答复,更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了。

反正律师都疑惑了,当事人也只能跟着疑惑着,观望着,希望有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