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通过媒体公开检讨、致歉,我们时有所闻,但政府将自己的检查信公开发表到报纸上,则似乎不多见。《东方今报》7月27日披露了这么一件事儿:针对河南洛阳栾川县伊河大桥整体垮塌造成重大伤亡的事件,栾川县委、县政府在7月26日出版的《洛阳日报》上公开向洛阳市人民作检查。
出于好奇,我专门访问了一下7月26日《洛阳日报》,在头版看到了这篇《检查》。从头看到尾,我怎么也看不到媒体所说的“公开向洛阳市人民作检查”的意思体现在哪。《检查》的抬头是“市委、市政府”加冒号。文中,对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极大损失,表示了“痛心和自责”,为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今后,“将深刻反思此次事件,汲取沉痛教训”,并“全力落实好刘满仓副省长、毛万春书记、郭洪昌市长的要求”。
整篇《检查》的字里行间,分明都是向上级检讨;改进工作所遵循的原则,也都是各个上级领导的“要求”。所以,所谓“公开向洛阳市人民作检查”,纯属媒体误读。发生这么重大的惨剧,损失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却不向群众检讨,或许算得上比惨剧更惨的事情。至于官方所说的要“汲取沉痛教训”,我看是靠不住的。现实生活中,地方官只要把上级“安抚”好,事情就好办了;晋升、异地为官,都可以摆脱“汲取沉痛教训”的负担。事件“教训”不到官,无辜群众就只能拿生命来独自承受“教训”。被“教训”了,而又得不到道歉,这还不够惨么?
根据央视7月27日的最新消息,垮塌事件已造成至少50人遇难。另据了解,伊河大桥2009年由于部分坍塌,曾进行过维修,但当时维修只是铺设了桥面,却未加固桥基。记者还注意到,桥基由石块垒砌而成,垮塌的桥面未见有钢筋。这表明,数十群众死亡,与大桥质量不佳有关;而大桥质量不佳,又与地方官没有“汲取沉痛教训”有关。现实中,关于“豆腐渣工程”的教训,不计其数,但“豆腐渣工程”照旧层出不穷地跑出来“教训”人。特别是,只要来一场自然灾害(例如洪水),无论大小,都会让一些“豆腐渣工程”原形毕露。伊河大桥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形,咱们看一下它垮塌后的照片就知道了。一般的大桥塌了,你还能看到它的骨架,但伊河大桥却是粉碎性的垮塌,洪水退后,现场只留下一点点破碎的路面,其他物质几乎都被水冲走了。难道,这就是各类“豆腐渣工程”留下来的教训?
在伊河大桥垮塌事件中,人祸的因素显然是存在的,甚至有可能超过天灾的因素。我无法预见,地方官员写《检查》的结果,会不会是对他们最严厉的问责。但仔细想想,这其实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向上级检讨这件事,进一步暗示,一些地方官骨子里或许根本没有向群众负责的意识。而官员的脑子里要是弄丢了这种意识,所谓“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之类的表述,就无异于一种幽默的说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