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大教授、博导、主任、校长助理崔满红做人就是不地道


山西财大教授、博导、主任、校长助理崔满红做人就是不地道
——给崔满红的第四封公开信
崔满红:
你好!
昨天我给你写了“崔满红你做人不地道——给崔满红的第三封公开信”。信中针对你对我的为人,详细列举了你做人不地道的四种具体表现和真实事实,归纳为:(1“欺软怕硬”;(2)“算计人、出尔反尔”;(3)“不重事实和讲道理,只会骂人”;(4)“并不完全得理,却不饶人”。如果你觉得你我这四点说法有不真实的或不对的,请你赐教!
我之所以敢于理直气壮地说你做人不地道,除了你在对待我的这件事情上,更多的是在对待其他事情上,你都存在做人不地道。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开始换话题,针对你的科研成果(文字方面)、学术报告(讲话方面)、其他言行等方面,逐件事情讨论你做人到底地不地道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你做人地不地道我说的不为算,让社会、让教育界、让网友尤其是让你的学生们来共同讨论和论证。对于你做人到底地不地道?今天列举第二件事——201067你的作品“北大清华—你们为中国的大学丢人呐?”说起(你发表的原创附后。至于你的其他事情,以后会一件一件地展开)。
首先,你作为山西财大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中心主任、校长助理,以你的身份、你的职业,该不该发表北大清华—你们为中国的大学丢人呐?”这样的原创作品?
其次,你发表这样恶意攻击、严重鄙视、本质侮辱北大清华的博客,并且加了“博主按”,其用意和目的是为了什么?
第三,你在博客中对北大清华所指责的“吹大牛”、“国家经费占全国大学一半”等等内容真实吗?有依据吗?敢负责任吗?
第四,你发表这样事关北大清华“为中国的大学丢人”的博客,为什么不敢在北大论坛、清华论坛、大学生论坛、博士生论坛、教育论坛、做人论坛等论坛上展示?
从上面四个方面的考虑,我就可以认定你属于做人不地道。信不信?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不为算,你认为自己是属于地道的话,那么,我可以把你的这篇博客,原封不动地放在上面那些北大清华论坛网上,让你的同行们、学生们和网友们评论评论,以评论的结果来证明:是我冤枉了你,还是你确实做人不地道。你有种吗?你敢吗?等待你的回信!
我可以直言不讳地告诉你,今后我对你要做的三件事情:
第一,“得志的猫儿心似虎”。我知道你得志、你气盛、你火旺,你喜欢点火,也喜欢玩火。不过你要明白,尽管你学位高(你是博士后,我只是个初中生{后在广东党校读了两年在职的、没有学位文凭的研究生});你地位高(你是山西财大教授、博导、金融中心主任、校长助理,我只是银行一位普通员工,职务也只是个五级宣传干事)。但是,当今的中国人是平等的。不要自以为你的书读得多学位高、官当得大地位高,就可以不讲做人地道;而我书读得少学历低、没当官没地位,就一定要做人地道。你对我不地道,我也可以对你不地道。你要点火“烧”我,我也会点火“烧”你。哪怕你学位再高、官当得再大,我是不会怕你的。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对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你用火“烧”我,我也会用火“烧”你;你想用火“烧”我多久,我会永远奉陪你到底!
第二,我从来没有在网上发表过什么东西,甚至连什么叫“博客”都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也要尽快建博客,也要在网上发表对你做人不地道的文章(这是最后一次给出你的公开信,以后你在网上搜索吧)。当然,这些文章不仅仅是重复我这四封公开信,更多的是上面讲的关于你其他方面做人不地道的内容,我将一一地列举。同时,我也没时间自己一人干,像你上面攻击北大清华的文章,让北大清华的学子们与你进行“讨论”和论证。说内心的,我也要让你深刻感受到你所讲的“网络是个好东西”。你不是一直想出名吗?我要让“网络这个好东西”让你真正“出名”,出“真正”的名。你等待着吧!
第三,我会铭记两个伟人的两名名言。一句名言是鲁迅先生的“恐吓和咒骂决不是战斗”。我指出你做人不地道的任何一件事情,都会有根有据用事实说话,决不靠“恐吓和咒骂”来展开。另一句名言是毛泽东所讲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只要你不向我承认你骂我是错误的,我决不会让你得到安宁。我可以告诉你:我还会用其他方法论证你做人不地道的。
我向你严正说明以上三点,其用意只有一个,这就是:我在向你承认我的“剽窃”行为是错误并诚心向你作检讨的时候,你却破口骂了我,这是你的不对,你应该从内心接受这一客观事实。同时,你也应该像我一样,男子汉做事敢做就敢当。既然从内心接受骂我是错误的,就要敢于承认错误,并向我公开作检讨。只要你是诚心诚意,我不会与你再过不去,也不会发贴和采取其他方法对付你。我的这种要求过分吗?你说呢?
                       
                                                                                  何五星
                                                                                                     20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