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正要迈错第三步--评多中心国际货币体系 XV


人类正要迈错第三步--评多中心国际货币体系 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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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格雷欣法则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的条件是“黄金或白银”充当货币,而黄金或白银属于贵金属“实物”,是拥有自身商品价值的商品,因此格雷欣法则所指的“良币”和“劣币”都属于实物货币,这正是产生该金融现象的本质原因所在:“实物货币”!
 
根据作者的货币理论原理,凡实物货币都同时拥有其货币价值和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两种不同的价值,当一个经济体同时存在相对高的商品价值的“良币”和相对低的商品价值的“劣币”两种不同商品价值的货币时,尽管它们的商品价值存在不同,但由于它们是同时反映同一个经济体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因此这两种不同的货币具有相同的货币价值,或者说人们使用它们当中的任何一种都能购买到--用其货币价值交换到或兑换到--相同的商品价值的商品!但由于客观上存在“良币”的自身商品价值高,而“劣币”的自身商品价值低,因此,当商品购买方同时拥有这两种不同的货币去购买商品时,无疑为自己留下商品价值相对高的“货币”而用掉商品价值相对低的“货币”!与此同时,由于商品出售方收取“劣币”后该“劣币”的货币价值--同时也拥有商品价值--能确保他在未来购买到或换回相应的商品价值的商品,因而并不影响他使用其拥有的“劣币”,因此,商品出售者也能接受购买者支付“劣币”。
 
即:当人们同时拥有自身商品价值相对高的“良币”和自身商品价值相对低的“劣币”时,由于二者的货币价值相同,能交换到等同的商品价值的商品,买方自然会使用自身商品价值低的“劣币”为自己换取物品,而留下自身商品价值高的“良币”不用;同时,卖方在收取“劣币”后也能在未来正常地使用该“劣币”的货币价值换回相应商品价值的商品而达到“商品价值经货币价值换回商品价值”的交易循环,因而卖方不会拒绝接受“劣币”,因此市场上就充斥了“劣币”而“良币”逐渐消失不见!结果就出现了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
 
所以,产生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的本质原因不是出于良币”和“劣币”拥有的“货币价值”有何差别的因数,而是出于它们自身的“商品价值”不相等的因数!
 
有鉴于此,只要人类社会废除掉货币的商品价值,让货币只具有单一的货币价值--可简称为“纯货币”,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就不会产生,很自然的所谓的“格雷欣法则”也就不能成立而不再是“法则”!恰恰相反,在“纯货币”的金融环境里,如现在的纸币环境或电子货币环境,如果一个经济体同时存在良币”(信誉好的或更广泛被人们认知接受的或“货币价值”相对高的货币)和劣币”(信誉差的或较少人认知接受的或“货币价值”相对低的货币)两种不同的货币,产生的金融现象将是“良币驱逐劣币”!因为在这种货币体系的金融环境里,人们用货币购买商品的行为已经不再是“物物的商品价值等值交换”的行为,而是改变为用货币的“货币价值”交换商品的“商品价值”的行为,出售“商品价值”的人换回的仅仅是货币的“货币价值”,其收取的货币本身不再具有相应的商品价值,因此,商品出售者必须确保其换得的“货币价值”在未来能再换回相应的“商品价值”的商品,所以他们将拒绝接受“劣币”而只接受“良币”,结果就会出现“良币”流通于市而“劣币”消失不见的金融现象
 
为更好地理解在“纯货币”的金融环境里将产生“良币驱逐劣币” 的金融现象,我们就以目前流通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美元”和“欧元”作例子进行比较:产生于目前的这种错误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国际货币美元”和“国际货币欧元”这两种不同的国际货币,在行使国际货币功能被各国用于贸易结算和货币储备时就表现出了明显的“良币驱逐劣币”的货币现象--被认为是相对“良币”的国际货币美元比相对“劣币”的国际货币欧元更受欢迎,被更广泛地使用和储备!假如再加上与英镑、日元和澳元等等“更劣的国际货币劣币”进行比较,这种“良币驱逐劣币”的金融现象就更加明显--这些国际货币被用于国际贸易结算和各国货币储备所占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由于在“实物货币”和“纯货币”的货币环境里发生的买卖交易行为是两种不同的价值交换的买卖行为,因此在各自的货币环境里产生的金融现象就完全不同。结果就出现了“实物货币”的货币环境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纯货币”的货币环境产生“良币驱逐劣币”的金融现象!
 
此外,从理论上说人类社会在“实物货币”的货币环境里,只要能做到让两种不同的实物货币的“商品价值”完全一样,不存在所谓的“良币”和“劣币”的差别,也不会产生一种货币驱逐另一种货币的金融现象!
 
同样地,还可以对“纯货币”的货币环境里的货币做如下分析:假如将一个经济体的同一种货币但面值不同的“纯货币”当作不同的货币的话,由于这些不同面值的货币具有相同的“货币价值”,也不会发生一种面值的货币排斥另一种面值的货币的金融现象。这正是我们每天看到的不管是100元面值的人民币还是50元或20元或10元面值的人民币同时流通于市,不会产生其中的任何一种面值的人民币排斥其它面值的人民币的金融现象!
 
所以,“劣币驱逐良币”的金融现象只产生于实物充当货币的货币体系的环境里,其产生的理论依据在于实物货币的双重价值的存在,在于两种不同的实物货币“实物”本体存在“商品价值”的差异!这就是作者为什么在前文指出‘所谓的“格雷欣法则”不是一条“万年适用的真理”或“万能准则”,实际上不应该被称为“法则”,而仅仅是一种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的金融现象!’并反对社会各界盲目地乱用该“法则”的原因所在!
 
回到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1970年代,由于美国拒绝法国等国提出的“各国政府和央行在自由市场上买卖黄金并按其市价结清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的提议,即:美国拒绝让欧洲等其他国家持有的美元的“货币价值”兑换回黄金的“商品价值”,而让这些国家不能实现商品价值交换成货币价值后再换回商品价值的正常的市场交易循环,于是,欧洲国家开始酝酿建立“欧元”以反击美元。经过20年的长期复杂的过程,欧元终于问世了!欧元的问世标志着全球金融市场由单一的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转变成由美元和欧元两种不同的货币各自为中心的双中心体系。
   
(未完待续)
 
杨钦松
 
2010-7-4 写于雅加达。
 
参考文献:
 
1。杨钦松著《货币理论》,2009年8月出版,经济日报出版社
2。杨钦松博文:“从希腊的主权债务危机联想到我对统一货币区的理论论断”
 
附:如有对拙作感兴趣的朋友请与邢海燕先生联系,电话:010-6407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