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000万人民的幸福与安宁(5)


  就在完成此文初稿之后数日,笔者突接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的通知,说王云生副局长将代表局领导接受我的采访。我自然喜出望外,尽管此文已杀青送审,但是如果能从王副局长嘴里挖出点东西来充实我的文章,且不是天大的美事一桩?

  2009年7月14日上午,我和时任副局长的王云生、时任局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处长的刘琨、时任研究室副主任的汪道寿和新闻中心副主任蒙科旭等在市公安局那栋伟岸的大楼里,有过一次严肃认真然而又不失朋友般轻松自如的交谈。我们从多年前的友好互动切入话题,谈到这些年重庆的巨大变迁,谈到平安重庆建设所面临的种种挑战,谈到公安战线近年来缉枪制爆、破积追逃、阳光警务等等重大举措所取得的成绩,他们很自豪,我却很感动;他们把用生命换来的许多胜利说得如此轻描淡写,我却能感受到其中的苦涩与悲壮。

  他们说,“3·19”枪击案发生后,专案组一班人苦战了整整48个昼夜,王立军局长亲自挂帅,真是干得昏天黑地啊,好多人都累坏了,就连王云生副局长这个铁打的老公安竟也累倒了,累晕了。大伙儿累得医疗组开进了专案组,这可是市局几十年都没有的事!说起那些艰难的日子,他们脸上居然带着微笑。王副局长说,累晕倒的可不只我一个,指挥中心的主任安祥胜,刑警中心的总工白笙学不都累晕倒了吗?其实最累最难的是下面的同志,是分局县局的同志,我们凌晨一两点研究完了,分局的同志要回去落实布置,往往干到四五点,还没等休息天就亮了,怎么办,接着干!你说,这样连轴转能不生病吗?可是再累再病也得拼命干啊!

  我的心底泛起一波温润的涟漪,我的眼睛忽然有一种潮湿的朦胧,久久不能自持。

  王云生对“平安重庆”建设的由来和发展进行了一番阐述,由于前文已经论及,故此段不再赘录。他说重庆的平安建设难度很大,周边省份私造黑枪和毒品的流入助长了黑恶势力的气焰,也加大了工作的难度。他对时下流行的社会平安指数以及破案率等等独到的看法引起了我的兴趣。他说,我们不能过分追求破案率,其实最科学的办法是去问老百姓的感受,问问他们是否有安全感?浙江年发案近50万件,我们是16万多件,可他们的平安指数却比我们高。那是他们非常注重解决老百姓所关心的小案件。不要因为抓了大案误了小案,其实小偷小盗小打小闹最是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症结所在,最会影响社会的团结安定,所以我们断不可忽视小案,在突击破大案要案血案的同时,要把来自基层的小案积怨逐一清理化解,这才是防止社会群体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条便道捷径,也是平安重庆建设的基本要务。

  听了他的这番话,我竟有茅塞顿开之感。

  我向他提出要求:讲讲打黑除恶的案例吧,最好是故事性强的,我需要人物,需要案例,需要英雄,以让我的文章更有可读性。可他却兜头给了我一瓢“冷水”。

  “我可不能告诉你。呵呵,不是不给你,而是现在不能告诉你。发生在爱丁堡小区的‘6·3杀人案’迫使我们提前开始了打黑除恶行动,由此牵出了一系列的毒案、枪案、黑势力团伙案。你知道么,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重庆就有上百个黑恶势力团伙,我怎能把这些信息告诉你,让你写进你的文章,让你捅到社会上去呢?”

  我明白了,故事还未进入高潮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好戏还在后头呢!

  但是,王副局长没有让我空手而回,他还是给我提供了几个近期“追逃犯破积案”的精彩故事,不妨择其中之二,摘录于后。

      先说一个自首的案例。起因是一个亡命天涯12年的杀人逃犯王会,投案自首返回家乡,面对白发苍苍的老母亲长跪不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王会没有想到,一个月后,自己的这张刊登在报纸上的跪拜照片打动了另一个人——同样杀人在逃的重庆合川籍男子李宏。“五一”当天,逃亡19年的李宏在当地媒体记者陪同下,踏进云南红河州公安局大门…

  那张打动李宏的照片是今年3月底《云南信息时报》刊登的。采写该报道的记者叫汤兴萍。

  “今年4月30日晚,我接到报社热线电话,称有人要我的手机号码,说有重大新闻线索。”汤兴萍说。

  很快,汤兴萍接到一个男子打来的电话。 “我每天都在想念妈妈……19年来,我连我妈的声音都没听到过,你能想想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吗?我太想回家了……”电话中,男子失声痛哭。

  男子在电话中告诉汤兴萍:自己19年前杀过人,19年来一直东躲西藏过日子。看了有关王会的报道,他希望得到汤兴萍帮助。男子还称,自己逃亡途中,于1995年和他人在云南景东生了一个女儿。女儿2岁零7个月后,他再次出逃,此后再没见过女儿的面。

  “说起母亲和女儿,他的情绪非常激动。”汤兴萍说。然而,男子并没有完全信任她,拒绝透露具体情况。

  这个男子就是李宏。此后,李宏不断变换着地点,用公用电话给汤兴萍打电话。那天晚上,他打了十多个电话,号码都不一样。

  汤兴萍说,李宏最初给自己打电话,是想核实“20年就过了追诉期限”的说法是否存在。“如果这是真的,我就没有必要自首;如果没有这样的说法,我打算自首……”

  当晚,李宏即得到权威答复——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换句话说,对他这样的逃犯,将终身追诉。

  经过与记者5个多小时的电话沟通,李宏最终下决心投案自首,并将自己的信息和盘托出:李宏,43岁,重庆市合川人。他希望汤兴萍陪他去自首,“帮我做个见证”。

  在警方网上记录上,找到了对李宏的通缉令——重庆市合川区1990年9月24日命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民警李剑波,在案发后走访调查了李宏当年的同事、亲友。据他介绍,李宏性格外向,喜交朋友,最大的缺点就是贪杯,且酒后爱惹事。

  “9.24”血案正是李宏酒后所为。民警介绍,1990年9月24日晚,还是合川氮肥厂职工的李宏与朋友唐涛、刘强等人一起吃火锅。酒过三巡,李宏借着酒劲吹嘘自己当过兵,功夫厉害,可以打得过好几人,此话引起刘强的不满。两人发生争执。

  饭后,在前往唐涛家的途中,几人再次争执,李宏与唐涛持匕首、皮带将刘强胁迫到涪江河边殴打,并用匕首刺伤刘强的大腿,致其股动脉破裂昏迷。随后,认为刘强已死的二人,将刘强拖入河水中,当晚连夜潜逃。

  “跑的时候我没敢回家告别,这一跑就是19年!”李宏唏嘘不已。他至今都不知道,刘强后来溺水而亡。

  李宏与汤兴萍相约,让她到蒙自县与自己见面,并陪同自己投案自首。

  5月1日下午,汤兴萍等人如约而至。

  李宏的身上带着酒气。“我喜欢喝酒!最后喝一次了,进去就戒酒了,知道我为什么要投案自首吗?是王会给他妈妈磕头的那张照片……”李宏痛苦地回忆,“我也给我妈妈磕过头……我当时在大桥下,跪在地上对着家的方向磕过头……”说到这,李宏泣不成声。这些年来,李宏过得很苦,见到汤兴萍时,他口袋中仅有一块一毛钱。

  在自首前,李宏做了两件事—— 买一身新衣服并在红河州政府广场的金牛前留影。“我不想妈妈看到我狼狈的样子。”李宏说,之所以要照相,“我在那里付出过辛勤的汗水。我才来时,这里刚刚搞建设,什么也没有。”

  5月1日晚7时许,李宏走进红河州公安局。其后,李宏被转至蒙自县公安局。合川区警方专案组民警启程赶赴云南省蒙自县。

  合川区警方称,19年来,他们从没有放弃对李宏的追捕。今年“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中,警方将其列入重点追逃对象。在李宏投案自首前,专案民警已确定李宏的藏身地——云南省红河州与文山州一带。“这些都给李宏造成了强大精神压力。”警方表示:此番赴云南,将与蒙自警方办理交接手续,尽快将李宏押解回合川。

  此案看起来破得很巧,只是因为一张照片;实质上却是平安建设追抓逃犯行动震慑了罪犯,最终让李宏走上了自首自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