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文强被执行死刑,在意料之中。然而,让人倍感意外的是重庆打黑好象至文强停止。即便是重庆打黑过程中落马的正厅级官员张弢,也只不过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文强案中的一个焦点是批发官帽:2004年至2009年之间为吴小洪、叶亨奎、冉从俭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受贿169万元;2004至2007年之间为徐强担任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受贿37万元……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白痴也知道副职只有任用干部的建议权,而无实质的任命权。某副职官员曾在酒桌上对同事们笑谈自己的权力:虽然我没有决定提拔你们的权力,但是我有不同意提拔你们的权力。“不同意提拔某人”,恐怕已经是副职的最大权力了。
那么,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并非正职的文强是靠什么来提拔干部、批发官帽的呢?文强能够一次又一次让那些送礼者得到提拔,其背后的秘密是什么?时任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又哪里去了,在做些什么?
文强在重庆长期涉黑,为所欲为,即便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正职的局长没有违法乱纪行为,难道也不存在一丁点对下属监管不力、教导无方的瑕疵吗?难道也不应该为重庆黑社会势力的长期猖獗承担一丁点的领导责任吗?
重庆黑势力猖獗,原来是副职一手遮天,那么,正职都哪里去了?如果重庆市的黑社会真得都是一个个副职官员怂恿出来的,那么,国家任命我们的那些正职官员又有何用?难道他们全都是饭桶不成?
最后,好想问大家一句:在重庆打黑过程中,文强是抓住的一颗西瓜,还是一粒芝麻?
就此停笔,再写下去,上述文字一定又会落个文强的下场---被枪决!
文强案主审法官讲:判文强死刑,为这个结果,合议庭内部也曾经争议过:文强受贿的金额同全国同期判处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并非最大,但最终我们还是坚持作出了死刑判决,理由就在于文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他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他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死刑的判决,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