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实习记者王欣报道,7月7日,记者致电麦当劳北京分部的公共关系部门,先后询问了关于麦乐鸡产品添加剂的具体剂量、添加过程、麦当劳是否在其它产品中添加类似物质等问题。麦当劳公关人员表示:“这个我们不能回答”。
对于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我国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
该规定的第二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麦当劳这种拒绝说明添加剂具体剂量和其他产品中是否有添加剂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而目前,我国药监局却傻乎乎地为其检测含量,质检局则一副袖手旁观地态度,不去积极主动进行查处(其实就这一条,包装上没有明显标识食品添加剂,就足以查处麦当劳了)。
食品添加剂,我们每天都在吃,但要吃个明白,这就是质检总局的责任,希望质检总局不要再犯三聚氰胺式的错误了。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