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迁徙,地随人走


    最近看到复旦大学的陆铭教授的一个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联动改革的设想,简单地说是“地随人走”。比如说农民工到上海打工,落户上海,土地指标也相应给上海,而在全国的建设用地盘子中,哪里去的农民工多,哪里的建设用地指标就多。

    在废除户籍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化被指“激进”,或改革成本太过高昂的情况下,陆铭教授的设想的确是现有约束条件下较为可行的改革路径。

    但是,这种制度创新仍然不改其“扭曲本质”。这个概念是秋风和北京工业大学莫志宏的先用的。给定歧视性的制度供给,歧视性的户籍管制、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的土地国有制、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给定这些基础性制度作为约束条件,各地根据市场机会发展当地经济,你去折腾吧,行动许可边界已经划定。这时,各种扭曲的“制度创新”就会在许可的行动边界内被提出,或者实践先行给出而后被理论家总结出来。这就是不正义制度约束条件下的“扭曲性”“制度创新”,本质上不是创新。

    希望海就、志宏兄看到我的帖子以后跟进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