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算个×照样打”


     

“检察院算个×照样打”    刘效仁

时间,730日晚。地点,广西省荔浦县检察院附近的一家饭店门口。南宁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杨姓干警一行20多人在某餐馆与林姓女子因小车碰撞发生争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某听到后立即前往劝架,其间双方互有吵骂。杨姓干警一方有人认识赵某,说:‘这个人是检察院的。’南宁方一听大怒:‘检察院算个×!照样打。’随行的四五个人追着赵某往死里打。”赵额头被硬物砸破,休克6小时,经医院抢救731日苏醒。显然,这帮人并不比武汉那些“就是省长老婆我们都打”的警察良善多少,何况在官本位者眼里,与“省长老婆”比起来,真得“检察院的算个×!(2010-8-08广州日报)

省会南宁市公安局的警察,到一个偏僻的小县去,本来就有天生的豪气。何况一行就是20多人,可谓人多势众。无论是公干还是私干,都有资格保持省会警察的霸气。显然,男不跟女斗的民间约束,对他们来说无异于陈规陋习,于是因小车碰撞发生争吵。毕竟对方太弱了,很难让省会的警察施展身手,当出现一个男爷们劝架,一些警察恐怕早就急红了眼,终于有了撒气的对象,“四五个人追着赵某往死里打”。当有人认出赵是检察官,反倒更激烈了某种“义愤”,“检察院算个×!照样打。”不知是南宁省会的检察院与警方有矛盾闲隙,迁怒于地方检察院,还是县检察院在这帮省会警察眼里真得“算个×!

总难忘,武汉省委门口副厅夫人被六警察群殴事件。在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副厅级干部黄仕明之妻,58岁的陈玉莲亮出身份后,警察仍叫嚷“就是省长老婆我们都打”,且手段狠毒,甚至“用脚猛踢她的下身”。简直就是一伙对自己母亲般一样的女性,公然施暴的匪徒。事后警方公安宣称,我们打错了。“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720日南方都市报)

现在的人民警察,老实说前面的“人民”两字早该去掉了。一些警察早就异化为人民中的另类,成了骑在人民群众头上作威作福的一伙暴徒,动辄就对无辜的百姓大打出手,习惯于自然,眼下连检察院、省长老婆都不在他们眼里了,都成了可任他们凌虐的对象。一个“照样打”让我们读到了复杂的信息。既有天下之大警察天下第一大的霸气,有“就是省长老婆我们都打”的戾气,有“检察院算个×!”的匪气,亦有对国法尊严的蔑视,对公民权利的蔑视,乃至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比较起来,武汉的警察打人还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叫“维稳”,或者叫“唯打”,因为人家是“信访专班”,你陈老太还真是一个上访者。南宁的警方此番真得找个合乎情理的说法。比如说,经查“赵检察长是网上在逃疑犯”,后来发现网上信息录入错了。或者--不过,相信不比武汉的智商低,会有一个能让全国百姓口服心不服的理由。即使为平息民愤,打人的警察大不了最末给个记过处分调离了事。尽管举国民意不平,也拿它没办法。武汉事件发生之后,我就一直强调六恶警涉嫌故人伤害罪,强烈建议绳之于法,要求地方公安的头目引咎辞职,某某委公开倒歉,后来仍是以行政处分代替刑事追究,免职的是个公安局的政委而非局长,更未见有什么委出来致歉。

我突然发现,警察滥施暴力似乎于法律的宽纵,于打人者施暴者犯罪者有超越于法律之上,受法律豁免的特权有直接的关系。以至于养成了警方的霸气匪气和戾气,使以公安天下保百姓平安的警察,异化成了为害一方凌虐百姓的合法暴力。要说,也是对警方负有监督职能之检察院失职污职的恶果。骄纵的最后就是连主人,连检方都不放在眼里了,“检察院算个×!照样打”!

http://news.163.com/10/0808/05/6DHQ57C800011229.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7/20/c_12351073.htm

通联:刘效仁,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2353000557809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