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悍的“特长生”与高校招生的责任


体育特长生100米跑超不过女生;音乐特长生不识五线谱;美术特长生连基本素描都不会。眼下,高校招收特长生,已成为北京高校中不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金钱的重点区域。(新京报8月8日)

 

目睹此时此景,有人再发感慨:高校给这么一点小空间就灿烂,如果推行自主招生,那还不“玩完”。

 

听上去确实很有道理,高校内的不法人员,可以通过暗箱运作,给予某些人特长生身份,由此帮其顺利进入大学,而且,据说这已经形成“特长生产业”。在特长生名额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这都可以成为“产业”,如果高校全面自主招生,那这个产业不是可以做得很大?当这形成“产业链”,招生的黑洞不知有多大。

 

厘清这一问题的责任,要看强悍的“特长生”,究竟是凭什么“出笼”的。从报道看,其得益于三点:其一,招生不公开、不透明,对特长生的信息,不全面公示;其二,招生政策的诡异,我国高考录取制度,是以“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为基础的,在此基础上,为了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有诸多修正,包括高校120%的提档(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变为5%),高校校内优惠加分,政府奖励加分和照顾加分,特长生优惠,保送生,自主招生录取改革等等,这诸多的修正,规则复杂,老百姓很难知其奥妙,近年来成为招生猫腻最多的地方;其三,特长与大学学习多无关系(这不同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按说,既为特长生,就应该进相关的专业,按特长进行针对性培养,可是,在我国的招录体系中,特长是派招生用场,却不派培养用场的。假如体育特长生,要按体育特长方向培养,100米跑不过女生的“特长生”,是难以达到培养要求的,同样,如果艺术特长生必须进艺术相关专业,修读艺术相关课程,这些特长生要学业合格、顺利毕业也难上加难。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一个基本事实,我国大学的招生,是与大学的培养脱钩的,根本不用考虑这个学生究竟在大学里会成为怎样的人才。因此,中学生去参加特长班、兴趣班,也不是为了真正培养长远发展的能力与素质,而是获得加分、弄个“特长生”,顺利进入大学而已,进入大学之后,这些特长、兴趣就完成了“使命”。而这,恰恰是由于大学不能进行自主招生所致。

 

大学真正的自主招生,是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校招生的基本标准,进而按照这样的标准,去评价、选拔学生。如果学校有某一体育队,那么,具有这方面特长的学生,可以在招生中,获得特长评价加分,而如果这一学校没有这一项目的体育队,那么某一学生这方面的特长,就不再学校招生评价之列。但现在,有的高校对特长生的评价却不是如此——只要某个学生被认定为体育特长生或者美术特长生,不管这个学生是不是进入相关专业,都将被视为特长生。而之所以可以如此,是因为学校可按招生政策办事:按照招生政策,对于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学校可对其实行录取优惠,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批次控制线,或学校承诺的录取优惠,即可录取。

 

对“统一高考、集中录取”规则进行修订的所有高考录取制度,事实上,都给了各方可操作的空间,从120%的投档到2%的机动指标(现在调整为1%);从高校校内优惠加分到政府加分;从保送生到高校自主招生……都让公众充满质疑。问题的根源在于,一方面,高校并不为操作的结果负责,因为这有政策规定,考生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学校就可录取,而且,不录取反而违规;另一方面,由于修正的制度复杂,缺乏专业知识的老百姓,也无从监督,就是监督,也难找到具体的责任承担方。最近几年来,冒名顶替事件频发,但从已曝光事件的查处看,高校和教育部门都“无责”,责任都在学生个人——当学生(家长)把责任揽下来,高校和教育部门是可以安然事外的。那些由于招生腐败被问责的高校人员,多半是因为当事学生(家长)举报所致。

 

建立高校自主招生的完全责任,才是摆脱这些问题的根本之策。所谓完全责任,即高校自主确定招生标准,对招生生源的质量完全负责,接受公众的监督。也就是说,招生的责任完全在高校,与政府无关,也与中学无关。这其实就是“教招考”分离的用意所在——中学自主教学,考试社会组织,高校自主招生——在“教招考”一体化的格局下,教学、考试、招生都被政府部门统筹,造成中学教学、考试组织和高校招生的各自责任十分模糊,貌似大家都对素质教育负责、对招生公平负责,最终大家都负不了责,反而却利用责任的模糊,寻找各自的利益空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我国招生考试的改革方向,即“招考分离,政府宏观管理,考试社会组织,高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这是对各方权责的明晰界定,当权责明晰,不法分子,是难有所谓的“职务便利”,去谋取利益的。而且,如果考生真正拥有多次选择大学的权利,大学将从选择学生到被学生选择,不重视教育质量和教育品牌的大学,将失去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