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直以来都被那些以权谋私者用以“自我陶醉”,更常被人们用来讽刺那些滥用职权者的营私舞弊行为。他们认为,实权在手不用白不用,只要用好了权利,不仅三亲六故都可沾上光,财源也会滚滚而来!然而,一位年进六旬的老同志却为这句“贬语”赋予了深刻而新鲜的内涵。

    他是在某县委某部门就职多年的干部,年近六十,即将退休,却仍然在争分夺秒、勤勤恳恳地工作着,生怕自己离职后再也没机会为民办实事了。身边的同志看着不解,就开玩笑地对他说:“看你,都快要离职了,还整天马不停蹄的,何苦啊?”他诙谐地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说得好!是啊,既然身为干部,只要在位一天,就该使用手中的权力,为国家,为民众多做点有益事情,就该站好这最后一班岗,这样才不会辜负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和广大民众的殷切期望。

    可是,让人遗憾的是,在当今时代,这样的干部真是少之甚少。而越来越多的干部正好与此相反,他们把民众赋予的权利当成为自己捞取好处的资本。在位时整天是“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精神状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他推我,我推你,踢皮球,拖到底”的工作效率。他们把权利当做财富的象征,把公私分的“一清二楚”,在日常事务中,职务的利用是淋淋尽致,谋私和敛财的欲望永不满足。由于在位时他们尝尽了甜头,得到了实惠。一旦到了快退休时,他们会事先预感到将来失去权力的痛苦,然而会在有限的时间内,不失时机的为己谋私,想必是捞一点是一点。由此验证了那句俗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多么鲜明的对比,多么不同的理解,却充分体现出一个干部的称职与不称职。

党中央多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真正解决好“参加工作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 的问题。“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作为一名党的好干部只有切实增强为民掌权的使命感和为民用权的紧迫感,只争朝夕地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才会“永不过期” 地受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离职之后回忆往事时,既不会为在位时“有权不用” 而自责,也不会因“权利过期”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