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二奶女大学生或要被拘留


华南师范大学上月就学生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他人婚姻发出严厉警告:与已婚人士保持特殊关系的学生会被开除学籍。此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高校学生和社会的热议。据悉,华南师范大学把同居和破坏别人婚姻都归入违反校规,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处罚甚至被开除。但在任何惩罚前会举行听证,学生有权申诉。后来华南师大虽然否定了这种说法,说对于二奶女大学生的最严重处罚不过留校查看,但我还是要说一说。

首先说说印度。对于这个问题,我问过印度的朋友,我问他们,印度有当二奶的女大学生吗?他们先是一愣,根本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然后我解释说就是给有钱人当情人的女大学生。他们这才明白,哈哈大笑地说,首先,在印度没有这样的女大学生,要是有的话,她们根本上不了大学,也不会上大学。我说万一有呢,他们说,万一真有,她们也会被警察逮住,没准儿是要被拘留的,总之,印度的处罚非常严格。印度朋友反过来问我,你们中国怎么样?我说听说有大学要开除他们的学籍,他们回答,那真是太轻了,女大学生都当二奶了,这世道成什么样了?

那么,在国内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被理解成学校公权与学生私权的又一次碰撞。支持者认为,当“二奶”现象成为大学里的一道景观的时候,学校动用所掌握的公权力干涉学生私权也就在所能免;然而反对者却说,学生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是公权侵犯私权。

表面上看,这是一种难解的纠结,因为公权和私权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更何况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和当初允许在校生结婚导致争议四起一样,在缺乏“上位法”支撑的前提下,任何破冰之旅都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学校开除当“二奶”学生是否侵犯私权自然难于定论。话虽如此,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并非只涉及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而且还更进一层,牵涉到了被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又是社会关系的一种。

这就是意味着,学生当“二奶”并非只是在行使私权,因为受到“二奶”威胁和破坏的婚姻关系的存在,往小处讲,学生当“二奶”的行为实质上是在破坏他人婚姻,往大处讲,这种行为又是在破坏社会秩序。任何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惩治,这是道德和法律的共同要义。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二奶”这种曾经为大学生们所不齿的行为正在得到认同,人们对大学女生当“二奶”的态度也从以往的鄙视渐渐变成习惯,“二奶”们也不断地为自己正名,甚至形成了一些小规模的“二奶”团体,“二奶”文化也在渐渐侵蚀着许多女大学生不谙世事的心灵。

在这种背景下,学生当“二奶”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治,哪怕是最基本的道德层面的。当无齿对大学构成丑恶的浸浊,我们该怎么办?对学生负有教育之责的大学当然首当其冲,不能袖手旁观,他们应该运用手中所掌握的学生管理权对这种不齿行为进行反击。从这一层面上来讲,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是应有之义,显得既迫切又无奈。迫切是因为学生当“二奶”现象已如雨后春笋,出于社会的责任,我们实在不能对听之任之了;无奈是因为除了开除学籍,我们又实在拿不出其它具备威慑力的惩治手段。

回过头再来看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之于公权与私权的纠结,我们不难发现,与其说这是一种纠结,还不如说是一种良知的痛斥、道德的悲悯。因为一旦某种摒弃丑陋,弘扬美德的义举都被看成是权利的侵犯、倍受争议,道德当然就寸步难行。学校开除当“二奶”的学生正是如此,它绝不应该被争议,而恰恰应当被奉为经典加以推崇。只是学校在开除“二奶”学生的时候需要做到两点,一是切莫滥权,二是一以贯之。在这方面,我们实在应该向印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