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联盟宜大不宜小


    轰轰烈烈成立的国资委旗下的电动汽车官方联盟,日前引发了沸沸扬扬的广泛争论,称赞此举“可望形成合力”者有之,批评该联盟“有重复建设之嫌”者也不少。

    赞同者认为,央企电动汽车联盟“标志着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由各自为政、分散作战转入强强联合、协作发展的新阶段”,而批评者毫不客气的指出,“央企电动汽车TOP16联盟其实已经比中汽协的TOP10联盟大大缩水,因为整车领域只涉及3家,此前结盟的上汽、广汽、北汽、重汽、华晨、奇瑞、江淮因为不是央企,均不在此列”,但“不管白猫黑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在笔者看来,“新能源汽车联盟的规模宜大不宜小”,在这个不缺联盟的时代,如何尽最大可能的团结所有的企业、集中所有的力量攻克新能源汽车发展道路上艰难险阻才是关键。

    应当注意到,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早已被横竖切了数刀。

    先有层出不穷“地域性”的联盟,其浓厚的地方色彩为人诟病。接着,又出现了TOP 10“行业性”的联盟,它因“忽视草根企业”遭到批评。如今,再来一个“国资性”的联盟,虽然拉进来电池制造、电力供应企业,但整车厂家的广泛参与性反而降低了。

    此次国资委号令一出,号召天下,央企莫敢不从。但是,地方选手多有怨言。据说比亚迪对央企电动汽车联盟成立的反应中透露出“没有国资委也会有工信部和发改委领着咱玩”的意味。

    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长、上汽集团董事长——胡茂元则是毫无掩饰的鲜明指出,联盟的开放尺度应当更大一些,国内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需要依靠央企和地方汽车企业共同发展。国资委做的是央企联合,从我们角度讲,将来在中国搞新能源汽车,不仅仅局限于央企,而所有中国汽车企业都来参与这样一个,国资委管,当然可以做这样的形式,但从我们中汽协会来讲,我作为中汽协会会长,我们有TOP10已经在联手如何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车,我们也不分你是央企还是地方企业,只要是中国汽车企业,甚至是将来还有国际的合作,都应该为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来努力,我认为这条路会走得越来越宽。

    与此同时,央企电动汽车联盟与TOP 10电动汽车联盟显露出的在发展新能源汽车大方向上的不同技术路线,也引发了不少人士的担忧。

    TOP 10电动汽车联盟拟采取的是“由混合动力汽车逐步过渡到插电式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的渐进式技术路线,而这次成立的央企电动汽车联盟则除了整车厂家以外,还召集了电池制造、电力供应方面的巨头,显然是在准备大力推进纯电动汽车技术路线。

    另外,央企电动汽车联盟的一些奋斗目标也与此前一些组织的工作重心相叠合。

    从央企电动汽车联盟的主要任务看有以下三个方面:1.整合中央企业资源,建立推动电动汽车产业整体发展的开放技术平台。2.统一产业技术标准。3.共同研发电动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模式,共享技术成果。

    在“统一产业技术标准”一块,本次参与的央企,其中不少的确屡次为传统领域技术标准的的确立做出过非凡的贡献。但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仍在探索之一,在目前阶段难以高度统一,如果联盟涉及的单位有限,那么制定的技术标准可能与其他联盟(联合会、委员会、协会)发生冲突。

    比如,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的构建方面,实际上我国已经在今年7月底成立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导的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国家能源局为标委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中电联计划用23年的时间初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不过,央企电动汽车联盟的成立也不是一无是处。它仍有积极的意义,至少16家大型央企被召集起来,在自愿、平等、合作、互惠的原则下为日后在“整车及电驱动、电池、充电与服务”3个主要方向协同发展奠定了基调。

    与TOP 10电动汽车联盟”只有整车生产厂家不同,这次参与“央企电动汽车联盟”的企业还包括了电池领域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及充电与服务领域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普天、中石油、中石化、南方电网和中国保利公司等实力及技术雄厚的企业和单位。

    央企电动汽车联盟成立后,相关技术的研究将在相互协作中得以加快。

    其章程规定,“在每个项目开发之前,联盟内的单位要先签订归属方面的协议。在共享时,将无偿向联合开发会员单位辐射和推广,并采取相对优惠的条件向联盟内未参与开发的其他单位有偿转让,采取有偿方式向联盟外的其他企业转让”。

    同时,国务院国资委表示一再强调,央企电动汽车联盟是一个开放的联盟,不是封闭的联盟。

    央企电动汽车联盟,将首先整合和协调国企电动汽车研发生产及其配套基础建设方面的资源。有理由相信,这个开放的联盟将以包容的姿态逐步形成我国更强大、更谐调的新能源汽车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