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说地,这是一个极其招惹眼球的招考事件,而当“独招女性”、“ 喝酒、跳舞和乘车遛弯成为面试内容”等等字眼出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也的确很容易使大家陷入进一种莫名的鼓噪当中。——然而笔者颇为不能理解的是,弃6名入围者的家庭背景于不顾,而独独对什么“三陪”、 酒色浮想联翩,这究竟是舆论的一种思维错乱,还是乐安县的这次招考太过于“高明”了一点呢?
笔者通过仔细审视该事件的报道内容,决不相信乐安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的招考会跟“情色”有所沾染,也不相信类似于“接待服务中心就是提供服务”的鬼话,更不相信这六名入围者就一定会去做什么接待服务。因为,这则新闻的要害事实并不在于此。——招考入围的“第一名王某的父亲是乐安县人事局局长,第二名陈某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的外甥女,第三名傅某的父亲是抚州市某局长的司机,第四名邹某是县监察局副局长的女儿,第五名袁某的父亲是县工商局某分局局长,第六名何某则是人事局编制办主任的女儿。”——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其实,乐安县从事业单位招考的开始,就用招聘障眼法把所谓的“公开招考”设定成为了“官二代”的独脚舞。由于公务员入口扎得很紧,他们就瞄准了事业单位的接待服务岗位。于是,“书面考试只占20%,而喝酒、跳舞和乘车是否晕车却占80%”的程序也便由此而生,最终落得了一个皆大欢喜的“从容入围”。
乐安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招考工作的干部股工作人员戴国华说,“接待办和旅游资源开发办都是需要和来访者接触的部门,代表的是我们当地和政府的形象,对个人形象的要求当然要高一些。”——对于此说,笔者绝不怀疑它的合理性,但笔者所质疑的是,难道只有这些“千
江西抚州市乐安县的招考结果,用无声的事实再一次向公平和正义发出了挑战!——错把“千金”当“小姐”,这固然是舆论者的失误。但这种忽悠式的考试、这种定性式的招员,又是何人之错呢???
(李吉明2010年8月21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