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千万的网监处长,何以一手遮天?
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长于兵受贿制造假案陷害案,昨日上午在市一中院宣判。一中院一审判其犯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检方指控其受贿共分4笔,涉案千余万元,全是于兵在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收受,行贿者共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420万余元。(8月21日《新京报》)
瑞星公司作为国内知名度极高的软件公司,其杀毒软件在国内的影响力一直是名列前茅,笔者也是一直在使用,且感觉不错,直到前不久电信公司“我的e家”没有了这个选项。可去年年初,瑞星巨额行贿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长于兵的事情被曝光后,“瑞星从来不杀毒”一时在qq群里广为传播,反映出社会对瑞星公司采用不光彩竞争手段恶意打压对手的不满。
“于兵案”有两个很有意思的情节值得交代一下:一是于兵不愧为警察,在被调查期间竟然能成功潜逃至南非,后被最高检“劝回”,条件肯定是确保他不死;二是以很贵的价格将一些物品卖给行贿公司,卖张桌子就几十万元。呵呵,近期“一支铅笔在网上开价30万”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的噢。
至于于兵作为处级干部,涉案金额竟高达千余万元,这在神奇的中国已经不算什么了,根本就不值得惊讶。因为就在本月,媒体就已经披露了三起处级官员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级”的案件,其中有两人竟是“亿元级”巨贪,分别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3年半的时间里竟挪用公款3.96亿余元供朋友经商7年;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共计近 1.6亿元;外号“冯千万”的武穴市委副书记冯汉武,多年来敛财近1300万元。
于兵收了瑞星公司钱财,当然就要替瑞星消灾。东方微点公司的主动防病毒软件申请上市,对瑞星构成极大的竞争压力,于兵就指使手下对东方微点公司进行调查,“莫须有”地得出东方微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结论,成功阻止其上市。
于兵还指使下属张鹏云、齐坤,让两家公司分别出具了损失10万元虚假材料。然后召开专家论证会,以“非真实材料”论证两公司中的毒是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的,然后将田亚葵刑事拘留。
东方微点公司因此损失惨重。
张鹏云、齐坤被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三缓三后解释是:不听话,会“下沉”。
于兵如此霸道,其实是他的一贯作风,凭着曾是市公安局处级领导的父亲和自己的人脉,逐步升迁。担任派出所所长时就习惯于搞“一言堂”,党组织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想怎样做就怎样做。
今天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一个小小的处级官员,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尤其是在拥有2000多名处级干部的北京市公安局,于兵何以“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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