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将虚拟留给现实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晓瑗)

美国旧金山一名男子推出网络“遗产保险箱”服务,帮人们解决处理数字遗产这一新兴问题。网站介绍上说,只要登录LegacyLocker,通过简单步骤注册成为会员,每年交纳30美元或一次交纳300美元,就可以享受密码托管、网络内容备份等服务。使用者可以把包括电子邮件、照片、社交网站等一切网络账户和密码“放进”这个“保险箱”。网络账户可以分别指定“受益人”,以便用户将来过世后,有人能“继承”。使用者在世时,可以利用这个网站方便安全地找回遗忘的密码,也可以用来存放重要文件的电子版,无论何时何地,随用随取。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包括存放家庭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随着信件变成了电子邮件,日记转变为博客,相册变成虚拟的,原本在人们百年后以实物形式存在的遗产越来越多地以数字的形式存在,于是人们开始思考这些数字遗产的处置问题。而上周社交网站Twitter宣布了一项在用户去世后如何处理账号的政策让数字遗产的话题重又受到关注。

社交网站成长的烦恼

尽管数字遗产这个概念在多年前就已提出,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但事实上,在处理数字遗产方面有所动作的互联网企业并不是很多。此次社交网站正式面对这一问题也是迫于遭遇了“成长的烦恼”。

Twitter规定,亲属在提供账号持有者已经去世以及他们有权处理后事的证据之后,可以选择删除或存档账号。前提是亲属必须向Twitter提供死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解释他们与死者的关系,提供Twitter账号名和证明死亡的公开讣告链接。

事实上,在去年10月,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Facebook就曾公布过类似的政策。Facebook系统关于去世用户账户有两种可选对策:要么删除账户,要么保留账户供“缅怀”之用。跟Twitter提供的选项不同的是,Facebook的“缅怀”意味着逝者的账户依然存在于Facebook的系统中,而且其他用户还可以到其留言墙上留言。

之所以大型社交网站在数字遗产问题的处理方面走在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前头,是因为Twitter、Facebook等大型社交网站的用户数量已经庞大到可以与人口大国媲美的程度,因此这些网站需要处理的数字遗产问题更多,且社交网站的性质决定了其用户所留下的网络足迹对家人、朋友的意义更为重要。以Face-book为例,他们的用户总数在7月21日达到了5亿。如果Facebook是个实体国家,这个国家将拥有地球上第三多的人口量。在这个庞大的用户群中,每年有150万人去世。如今,65岁以上年龄群是Facebook增速最快的用户。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的数据,Facebook仅今年5月就新增650万人,较2009年5月增长了3倍。65岁以上用户的死亡率显然是最高的,所以今后的问题只会越来越糟。

继承与隐私的矛盾

帕姆·维斯从来没有登录过Facebook,直到2007年早些时候,她21岁的女儿在一次滑雪事故中不幸丧生。在那个时候,社交类网站的主流用户几乎都是年轻人。但当她知道女儿艾米·沃灵顿在Facebook上有一个账户后,处在悲伤中的维斯登录了这个网站去找寻女儿的照片。她找到了她所需要的,甚至更多。很快地,她与女儿的许多朋友联系上,分享回忆,看着女儿在网上写下的一些东西,她甚至能拼凑出女儿曾经的梦想蓝图。“看到艾米曾经对这么多人产生过积极的影响,这让我感觉好多了。如果我没有登录Facebook,根本就不会知道这些。”维斯说。

尽管很多人能够通过数字遗产的继承获得一份珍贵的记忆宝藏,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一直是数字遗产继承难以绕开的难题。

弗里德曼在著作《世界是平的》里记述的贾斯汀·埃尔斯沃斯的故事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贾斯汀是一名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身亡的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他的父母希望能够登录他的雅虎邮箱账户,以收集更多关于他的生平细节资料。但雅虎公司一直拒不提供密码,直到法院判决后才同意提供。

雅虎公司的原则是保持账户的私密性。“我们对在雅虎注册的每位用户作出承诺,他们在雅虎网上的活动将被保密,即便在他们去世后也是如此。”雅虎公司的发言人詹森·胡里说。在法院支持家属的请求后,雅虎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将邮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上交给了家属,而不是直接给出密码。Hotmail现在也允许家庭成员申请一张数据光盘,只要他们提供授权书和死亡证明。Gmail在这些文件之外,还要求提供一份死者寄给申请人的邮件副本。

Facebook规避风险的办法则是,不允许逝者的账户重新被登录。也就是说,继承逝者数字遗产的第三方无法把逝者的账户当作普通账户来用,只能去上面发表评论进行“缅怀”。这样一来,Facebook就不用去纠结到底谁才有权利使用此类账户,可以避免把责任扛在公司身上。

世界的数字化记忆

一提到文化遗产,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还有一种世界文化遗产并不为人所熟知,即世界数字文化遗产,它也被称为“世界的数字化记忆”。如果将每个人的数字遗产汇总起来,互联网所承载的文字作品、资料、图片和影音就形成了一种人类文化传承的共同遗产,是更广义的数字遗产概念。

早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就在第32届会议上通过了两个通信和信息方面的文件,其中之一是《关于保护数字遗产的宪章》,旨在帮助成员国制订国家保护数字遗产的政策和获取此类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数字遗产宪章”里提出,对于具备一定审美价值和思想价值的网络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不许任何人或者机构进行删除和破坏。对于容纳众多数字遗产的网站(相关频道),政府应该给予财政扶持政策和拨款,即使商业环境发生变化,也要保证数字作品的完整性,保证他们的“在线共享”功能。具体措施包括:督促硬盘和软盘开发商,数据材料的生成者、出版商、生产者及销售者,以及私营合作者与国家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及其他公众遗产组织进行合作,以保护数字遗产;开展培训与研究工作,在有关机构与专业协会间开展分享数字遗产保护经验与知识的活动;鼓励大学和其他研究组织(包括公共与私人的)开展数据保护研究工作。

数字遗产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作为文化遗产的新形式,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项目全力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名词解释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数字遗产是互联网在人类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快速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的背景下出现的,包括个人网络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