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兵:上海当前宏观调控下的贷款政策


在国家坚决稳定高涨房价,打击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自4月17日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宏观干预的政策。此次调控,国家除了拿出税收和金融杠杆这两大法宝,还出台另一项有深远意义的法宝,就是政府买地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公租房。这项政策个人认为在国内是具有革命性、前瞻性的深远意义。但目前从实施角度来说,不尽如人意,而且这项政策在未来20年内,对稳定房价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不大。

今天我们拿出政府调控的三大法宝之一金融杠杆来和大家谈谈当前的贷款政策。整体来说普通购房者对于当前混乱的调控信息是模模糊糊,尤其是贷款政策,朝令夕改、变化无常!而且这些政策往往没有打击到真正的炒房客,却阻碍了百姓们改善生活、置换房屋的真实需求。因为普通百姓不会像职业炒客那样,除了国家银行信贷还会有民间融资拆借渠道。或者,职业炒客有足够的资金,根本不需要用金融杠杆来购房。

政府此次调控的决心是很大的,周期是空前的,原因是政府知道再不调控会危及到政治高度,所以哪怕做样子,也必须调控。效果当然是有了,成交量大幅下跌,房价止涨,房东挂牌量增多。从这些角度来说,调控是有效果的。但唯一遗憾的是,房价就是没跌,房东们知道,他们挺一挺就能等来调控后的所谓“报复性增长”。

我把目前的贷款政策做一下小的梳理,供大家参考。

一、公积金贷款只要用过,还清了也算第二套。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也是,只要贷过款,还清了也算套数。

二、如果按照标准,第三套停贷公积金。

三、公积金贷款由之前的没人最高可贷40万调整为最高可贷30万。

四、第一套贷款最高可贷7成,利率8折左右。第二套贷款5成,利率8.5折-1.1倍。第三套贷款4成或停贷,利率上浮至1.2倍。

五、家庭现持有一套房,曾经带过款,或者只带过纯公积金,还清了,再买房属于第二套。

六、家庭持有两套房,一套带过款(含公积金)还清了,一套没贷款,再买房属于第三套。

七、老公婚前和父母有一套房子,老婆婚前与父母有一套房子,婚后夫妻名下又买一套房子,再买房属于第四套。

这样的组合会有很多,但总的来说,现在上海市的政策是最严厉的“认房认贷认调查”的政策,即只要贷过款、上了产证、拥有房屋就都算在套数内。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会有很多变通的办法可以变相的去提高成数,降低利率的办法。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做到相对优惠的贷款政策。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留言,也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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