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征收个税可能有益于低收入者”
据统计,2008年,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中,中低收入阶层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的65%以上,而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只有30%左右,一些高收入者往往成为逃税的大户。
杨宜勇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和不调,都不叫改革,因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怎么调,都有它约定俗成的东西,都有规制。
杨宜勇认为,个税从过去的分向征收向综合征收,这样可能才叫改革。综合征收是指以一家人为单位计算征收。比如一个穷人家只有一个人工作,一个人按照3000块钱要纳税。但按三个人算,他将来就可以纳更少的税或者不纳税。
杨宜勇认为,应该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改变“分蛋糕”的方式,让居民吃到更多的“蛋糕”。
解读:个税以一家人为单位计算征收,确实有利于低收入者,可有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