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支持“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小金库”治理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明确治理重点,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案件,努力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877个,涉及金额122.42亿元。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4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22人。
“小金库”乱象由来已久。所谓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通俗的说,就是“私房钱”。其来源大多是通过不正当、不合法渠道聚敛而成的,有的是擅自处理公物器材后的款项不上交,有的是预算外收入不入账,有的是截留挪用应下拨经费,有的是乱收费乱罚款等等。
“小金库”现象的危害有目共睹。不仅扰乱正常财经秩序,更主要的是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然而由于其巨大的利益诱惑和严密的隐蔽性,因此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坏。
要想彻底根除“小金库”现象,必须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才能得到理想的收效。和根治其它腐败现象一样,标本兼治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搞好监督。必须把好各个关口,尤其是必须把好机制监督、法律制度监督关和社会监督这三道关口。“小金库”治理工作要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