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风 何时休


 提起送“红包”之事,早已让大家习以为常了。看到电视台还做了一个公益广告:什么你在侮辱我,你在藐视我,你在,请你尊重我。这些台词明明是在说,请你不要送红包,大家觉悟在提高。可现实正好恰恰相反,多数表现为公开向办事人要红包了。

 就说医院吧,这是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情。深圳一名产妇疑因未给助产士足够的红包遭到报复,肛门竟然被助产士缝上。而医院方却解释称,产妇的肛门并未完全被封,是助产士好心帮孕妇做了一个免费的痔疮手术。

 解释的多么可笑,现在的医院还有免费治病的吗?正像有人这样说的:嫌红包少,就缝肛门,如果不送,就会缝嘴巴了。据说在为产妇接生前,这位助产士就先后4次向孕妇提醒过,当发现红包里只有100元时勃然大怒,还会免费给孕妇做痔疮手术吗?再说,做这种手术应该找大夫,一个助产士有什么权利做手术,明明是在报复,可恶又可恨。

 今年4月,我家亲戚因为胆囊结石住院手术,为了保证手术的安全和术后的尽快恢复,即托人又送了足够的红包,还让肝胆科主任亲自做的手术,结果手术中丝毫没遭罪,术后很快就恢复了。可临床的病号得的也是同样的病,还是提前3天做的手术, 术后伤口迟迟恢复不好,看到病人痛苦的样子,我询问后才知道,就是因为红包送少了,主刀大夫就给你颜色看了。

 这不是求人办事的错,是因为社会变了,大家都在送,而且一个比一个大,你如果不送,你就办不成事情,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送者被逼无奈,收者理所当然。

 到处可见的各类潜规则,让社会如此的不和谐,贪官的肆意盛行,不就是权力在作怪吗?自1988年卫生部发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其中明文规定不得以医谋私、收受红包等。可是20多年过去了,“红包”风,不仅没刹住,反而更严重。

 行业管理苍白无力,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法律,呼吁把医务人员收红包列入受贿罪来处理。可是到了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却出台解释,因为难以界定,所以医务人员收红包不算受贿。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解释,因为难界定并不等于无法界定,比如可以用时间段来界定是不是构成受贿,如果是给患者治疗前收红包,就算受贿;如果是在患者康复出院后收的红包,就算馈赠。这种界定方式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吧。

在金钱主宰这个社会里,到处可见的“红包”风,越来越严重,甚至是红包给少了就刁难你,不是没有法子根治,而是要看怎么去治。如果仅仅是出台几项“不许收红包”的口号式规定,或是播几条拒收、拒送红包的公益广告,终归起不了什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