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新生“建议取消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肯定要挨骂


海关总署署长、全国人大常委牟新生认为,有必要研究取消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

这个建议将不可避免会引来批评。

笔者以为,对于巨贪,就应该使用死刑。目前很多巨贪最终未被判处死刑,老百姓非常不满意,我们不能从法律上让老百姓不满意吧?对于贪污受贿犯罪,除了应该保留死刑之外,还得让他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包括此前直接受益的配偶、子女的财产,都应该清算。

此外,牟新生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了解,过于落伍了,应该认真学习后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