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又出了野蛮拆迁的事故-----这是今天早上获得的新闻。
到底怎么进行拆迁?
难道仅仅照顾被拆迁人的意愿就是合适的吗?
难道只考虑政府的建设需要就是科学的吗?
难道只照顾开发商的利益就是合理的吗?
拆迁实际上就是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博弈,然而,长期的规则科学的缺失已经使很多的被拆迁人、拆迁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血的代价?
难道就不能借鉴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拆迁模式既解决拆迁人的建设初衷,又解决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避免摇摆不定的政策;和狮子大张口的被拆迁户要求同样,开发商和政府利益群体的表现同样显得人性的丑恶面得到最高的诠释,这样的社会如何算得上是公平正义?三者利益都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