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龙虾进销要登记,谁去监督?


自吃“小龙虾”导致横纹性溶解症事件发生后,本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针,南京市工商部门正在进行为期1个月龙虾专项检查。检查要求,所有龙虾经营户都要对龙虾进销情况登记台账备查,确保能够追溯来源、追查流向。

这个规定看似不错,可有执行的可能吗?

经营户愿意将自己的经营情况全部记录在案,然后让税务局按照这个数量去征税?除非实行小龙虾专营。

中国的很多监管部门,总是想当然地管理市场,尽闹些笑话,政府的信用也就被你们折腾得没剩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