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处级干部管理,怎一个乱字了得?
近期,河南省派出19名副处以上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被明确为以村“两委”班子“班长”的身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全村百姓同吃同住共谋发展。这19名干部驻村任职时间均为3年,3年期满时有关方面将对其逐个考评,表现突出的将优先提拔重用。
也就是说,这19名副处以上干部,只要在这3年内“表现突出”,副处就能变成正处,正处就能变为副厅。笔者猜测,有了这样的规定,此次报名一定是异常踊跃,如果是公开选拔,应该会有数倍于19的干部参与,最后谁能赶上这等好事,肯定还得由组织“选”了算。
河南此举据说是为了解决村党组织建设相对软弱涣散的问题,但用处级以上官员替代村干部去解决村级组织的问题,给外界的印象就是“用大炮打蚊子”。从另一方面看,也似乎是在证明这些村所在的乡镇一级组织,平时没有尽到自身的责任,留下了难以收拾的烂摊子,省委才不得不“杀鸡用起牛刀”来。
“县官”任村官,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是非常直接的。因为纳税人养一个处级官员,一年起码得花费10万元,而养一名村干部,理论上一年只需1万多元。此外,解决一个地区的问题,并不是派一个职务高的人呆一段时间,就能一劳永逸的。
因此,下派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的“省官”去村子里任“一把手”,无论从哪个方面去看,都显得异常滑稽。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滑稽戏,在厅、处级干部管理中却是屡见不鲜:
去年,湖南省委曾公布了一组数据:在湖南122名县(市、区)委书记中,由市委常委以上兼任的13人(由市委副书记兼任的3人,其中2名为正厅级),由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或副厅级干部兼任的22人。
笔者认为,《副厅级县委书记,将加重“一言堂”》,会令本已脆弱的“民主集中制”雪上加霜。
前几天,有网友发帖爆料,作为贫困县的四川省剑阁县,共设有14个副县长,可该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回应称“领导班子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配备的”。
为什么一个贫困县出现14个副县长,还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配备的”?就因为其中“光挂职的干部就有6个”。
其实,在剑阁县14个副县长被媒体热议之前,网友就曾曝光过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10个副区长,安徽省临泉县11个副县长、湖南省平江县10个副县长,均是因为拥有4名“挂职干部”;江西省德兴市10个副市长中也包括3名“挂职干部”。
笔者曾为此专门撰文《别让“挂职干部”扰乱编制管理》,以表示对干部管理中“挂职”过多、过滥现象的担忧,希望“挂职干部”这种莫名其妙的制度早日终结。
什么级别的行政机构,配备相应级别的官员任职,这是天经地义。可我们的厅、处级干部,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高可以任厅级市的副职、市长助理,低可以任行政村“一把”,如此“能上能下”,怎一个“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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