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写作有没有“跳笔”?


     这个问题,是上周三在高校新闻业务教学研讨班最后的讨论环节中一位青年教师提出来的。那位刚刚上岗的年轻教师特别善于思考,他读了许多评论教材,也放声 了许多新闻写作教材,他便由这些教材中不同的表述,产生出一些问题。

     的确,“跳笔”,正是新闻写作教材中出现的一种“笔法”。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刘明华、徐泓、张征著《新闻写作教程》第六章,专门介绍了这种“笔法”。该书尽管没有对这个概念做出定义,但是,还是比较详细地对它进行做了形态特征的描述:除了短段落,多分段,还有一些重要特征,就是“断裂行文”,“加大句与句之间的跨度”。“不必顾及程度、顺序或层层推理的逻辑,而是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只着力突出读者最感兴趣的新闻事实,把它们之间用跳跃的方式组织起来。”

那么,评论有没有“跳笔”呢?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报道与评论之间的基本差异了。

      我们谈报道和评论的差异,往往只从内容上看。很清楚:报道的内容是事实,评论的内容是观点。然而却很少从报道与评论各自内在关系的角度看差异,即:报道和评论,他们各自内部的各个部分是怎样一种关系?其实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它们不同的“笔法”。

     新闻事实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空间的、时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价值大小的关系。后者即所谓“断裂行文”,其典型的形式是“倒金字塔”式消息。无论是上述哪一种关系,某一个成分与其他成分之间,即不同的事实或事实的不同侧面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即,它们作为外在于人的客观事实,是可以“分别”叙述的。它们之间,并不发生支持或统属的关系。

      但评论的内在关系则很不相同。评论的目的,不是要陈述事实(及其各个方面),而是要表达观点。因此,作为评论中的内在成分,观点与事实、观点与观点的关系,则是紧密的统属关系。说得更确切一点,是论证的关系。即,某一个成分在论证的链条中一定是起作用的。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内在关系,因此评论对“连贯性”的要求就比报道更为严格。即,我们陈述客观事物的次序可以不是连贯的,但我们表达自己思维的线索却必须是连贯的。我们打乱事物的自然秩序加以陈述,读者仍然可以在头脑中“重组”客观事物。但是,如果我们打乱自己思维的线索进行表达,那就乱成一团,不知你在想什么,想要说什么了。

      在《德语报刊评论的篇章理解研究》这部专著中,来炯老师写道:

    “与消息、报道类篇章句与句之间是典型的连接、并立关系不同,评论中的句与句之间是典型的从属关系。也就是说相邻的句子之间多呈现出因果、条件、让步、对立等逻辑纽带关系,这也是评论的典型特征之一。”

       这一段话,就从语言特点的角度揭示了报道与评论内在关系的基本差异。

      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消息的“断裂行文”,是为了提高传播效率,比如“倒金字塔”式消息把最重要的事实放到导语中,读者从前往后读,甚至只读导语就能了解大概。而评论则通过讲究“连贯性”和清晰的线索、结构来实现传播的效率。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评论不应该有“跳笔”的理由。我没有机会在研讨班上公开回答那位年轻教师的问题。在私下交谈的时候,我大致谈了我的这点看法。

    新闻评论中段落之间的关系有没有“跳跃”,还可以从文本中细心观察,也不必从我的推论中轻下结论。但是,评论与报道内在关系的不同,以及它们各自表达方式的不同,应该从这个角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