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道榆林法院百人观光团好不威风!


警车开道榆林法院百人观光团好不威风!

陕西榆林法院百人观光团出游 警灯闪烁警车开道

82712时许,在位于陕蒙交界处的靖边统万城遗址处,陕西榆林法院组成百余人观光团分乘7辆车在此游玩,游玩过程中前后均有警灯闪烁警车开道。

参与观光车中有四辆轿车,三辆大巴车,而7辆车中有5辆车属于制式警车,车身均贴有“法院”标识,剩余两辆大巴车车牌处均贴有“法院专用车”字样。(人民网830

榆林法院的制式警车为旅游警官开道,真是好不威风,给人明显的感受是:专用车,太风光了;还拉警报,太牛了;还派这么多车,太有钱了;还这么多人,太空闲了。法院“闲”成这样,是说明榆林法院办事效率高,还是说明榆林社会治安好,法院无案子可办?关键是,陕西省政府要求公安部门对“特权车”展开清理整顿,难道法院就可以例外?难道榆林法院百余人是到边统万城遗址审理历史遗留案件,这也是他们的职责?

恐怕这些理由都不是,那么面对浩浩荡荡的“执法”车队观光游览又作如何解释,最根本的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一是存在法院只监督别人,无人监督法院的情况。这次如果不是有人在网上举报,恐怕榆林法院豪华车队考察遗址的腐败行为并不为大家所知。这也说明法院有只“对别人马列,对自己马虎”现象。二是一些纪律规定只是应付公众。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公费旅游,这些要求中央不知强调了多少次,也不知写入了多少个文件中,法院干部也不知处理过多少这方面有公众影响的腐败案件。但是,从榆林法院表现出的情况看,很难让公众相信这个《准则》会对榆林法院产生多大的震慑作用。三是对法院来说,所谓的顶风,只是公众的想象,本没有什么顺风和顶风。法院公费“考察”完全就是很正常、很自然的,是循规蹈矩的行为。

如果以上几条分析成立,只能说明榆林法院系统太有特色了。榆林法院的行为是公车私用吗?不是。公车私用是指个人利用公家车辆办私事,但榆林法院是单位行为。榆林法院是以集体的名义利用公车外出游玩吗?不是。榆林法院是组织干警考察遗址,进行传统教育。再之,榆林法院怎么说用单位的车还是比较省,比起那些时不时以工作名义坐飞机到处旅游人来说还是算比较节约的……

不过,法院是公正的象征,警车浩荡是法律的威严,法院是执法部门,自己“不干净”,怎么好查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