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税负高是义务不是成绩


央企税负较高算不得什么功绩

 

赵志疆

 

《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显示: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8月4日 人民日报)

 

统计数据注水时有发生,面对这组数据,不少网友近乎本能地表示质疑——举步维艰的私营企业,税负怎么可能还不如盆满钵溢的央企?仅从企业的生存状态来看,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然而,如果单纯从数字上进行比较,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未必就是水淋淋的。

 

统计资料显示,在2004年的全国税收收入中,国企提供的税收占27.20%,而私企仅占7.92%,两者相差近乎4倍。除此之外,形形色色的纳税排行榜也多为国企所占据,鲜见私企置身其中。以此为背景来衡量,此番国资委所说“国企税负是私企5倍”,未尝不是一种客观现实。尽管数据本身可能没有问题,但国资委大张旗鼓对此进行宣传的态度却有些暧昧。实际上,经此一役,给人的最直接印象就是,国有企业已经做得足够好,公众不应继续苛求太多,与此相反,私企税负显著轻微,制度的板子应该更多地打向他们——这种态度本身,正是国资委此番遭受广泛质疑的根源所在。

 

对于国企来说,国家投资办厂并不要求分红,只是收取税金;对于私企来说,税金之外还要拿出利润进行分红,尽管税负相对较低,依然使其感觉格外沉重。虽然央企已从2006年开始缴纳利润,但与其庞大的收入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在此之前根本没有缴纳过一分红利。更何况,根深蒂固的垄断地位足以使央企获取巨大收益,国家政策以及资金的扶持更使得他们游刃有余,在这种充斥着自然垄断的市场环境中,所谓自由竞争只能导致弱肉强食,从而不断巩固垄断者的强势地位。

 

与央企高税负下的“幸福生活”相比,绝大多数私企虽然税负较低,但却面临着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其经营压力远远大于那些没有后顾之忧的央企。除此之外,私企一般规模较小,先天营养不良的他们又往往面对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统计显示,近千万家中小企业中,80%从来没有获得过银行货款。在央企税负较重的背后,是其强势的垄断地位以及源源不断的政策资金支持,因此,尽管背负着较重的税负,他们一样可以轻松地“创造佳绩”;与此同时,尽管私企税负较轻,他们的生存发展空间却极其狭窄,乃至于多数私营企业根本“活不长”。两相对比,这是一种何等强烈的视觉反差?

 

作为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资委理应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众。在这场“年度大考”中,国资委何以只是大谈“考生”的成绩,而不指出其问题所在,更有甚者,居然不惜拉出“低年级学生”做“参照物”?要知道,这种居高临下的对比本身就是不公平的,除却转移公众的注意力之外,到底还有什么用?

 

电影《蝙蝠侠》中有一句经典台词:能量越大,责任越大。这话对于央企来说同样适用——在市场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的他们,理应通过承担税负、缴纳红利等方式让利于民,这本就是他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算不得什么值得夸耀的光荣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