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安镇民心种子农药商店的,事情的经过,2010年7月15日早出门去海林办事,我10岁儿子李长兴一人在家看家,11点左右孩子给她妈打电话说来咱家4-5个人不知是干什么的,进门什么也没说就乱翻一通,打印机也给我扔到地上了,我儿子吓的不敢支声。后来我妻子给我打电话我叫她先回去,看见他们在我的屋里拿出来25条红梅烟,这是我朋友从外地给我买的,因为我这里天天接待的都是农民,太贵的烟我也买不起,这些烟我是为了招待使用,我妻子和他们辩论他们跟本不理睬,说我家私卖香烟。在说随家卖烟不摆在柜台上还只卖一种红梅烟,尊敬的领导我家一个开种子农药商店的谁能上我家买烟。他们把我妻子给推到边上,开了一张处罚通知单叫我妻子签字。我妻子小学文化也不知到是怎么回事吓的叫她签字她就签上了。这些人扬长而去。现在她和我儿子还有些害怕。
商店里没有成年人,仅仅一个10岁的孩子在场,执法部门这样做是否妥当?
我自己买的烟主要是为了招待,这样也犯法吗?/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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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样执法算不算钓鱼执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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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