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停工令不一刀切的决策十分英明


   广州日报今日报道:“昨天市建委发布通知,亚运停工令不会“一刀切”!从 930日至1222日,老城区仅可室内装修,但不得夜间施工,中心六区以外且与亚运会、亚残运会比赛场馆直线距离3~10公里、与亚运城直线距离8~15公里范围区域的工地可实施符合规定的施工。为保证市建委通知精神更贴近实际和便于操作实施,同时又不会给普通市民带来太大影响,市建委对全市区域进行了控制区划分,将不同区域内可以受理工程开工复核的范围进行了细化。

  一类控制区为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区(以下简称中心六区)以及与亚运会、亚残运会比赛场馆直线距离3公里以内、与亚运城直线距离8公里以内的区域。可申请开工复核的有室内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得实施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拆除工程、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夜间施工、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以及产生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打磨、刨、切割、冲击、打桩等工艺的施工。

  二类控制区为中心六区以外且与亚运会、亚残运会比赛场馆直线距离3~10公里与亚运城直线距离8~15公里范围的区域。不得实施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以及产生噪声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的打磨、刨、切割、冲击、打桩等工艺的施工。

三类控制区为以上一类和二类控制区范围以外的全市其他区域。如果是突发抢险工程,按既有的应急预案执行。一类控制区内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不得生产。在二类及三类控制区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市建委牵头,考察选择市场信誉高、文明运输好、有能力承担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应急抢险工作的若干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并经市建委复核同意后在“广州城市建设(www.gzcc.gov.cn)”网公布,经市建委复核同意的企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可以继续生产,以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供货,并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应急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点评:我认为广州市建委这一关于亚运会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决策十分正确和英明,没有采用简单的“一刀切”做法,而是有重点、有类别、有控制,充分体现了“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受理”“谁批复谁监管”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将亚运期间建筑工程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和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同时也说明政府行政职能已经从过去那种简单的行政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政府转变。

我曾在200911月的一篇博客中提议:“亚运期间的停工必然会造成对住宅供应的影响,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除非政府作出相应的措施和补偿,否则不应当采取这种类似“斩脚趾避沙虫”的简单、粗暴的做法。保持良好的环境应该治本,而不能总是靠这些临时措施和手段来蒙混过关。

 其实,对在建项目作出一些严格的防尘、防噪音的规定是必要的,甚至要求对在建项目像台中市那样要求立体绿化也并不过分。但全市所有建筑项目在此期间都要停工,这对于保增长将会带来极大的冲击和妨碍。

建议只对部分对亚运有直接影响的项目采取一定的限制,例如不得进行外部施工等等,而对于大多数项目则要求采取必要的防尘、防噪音、防影响市容的措施即可。这样可以即保障亚运的顺利进行,又不至于对房地产市场和广州经济带来过大的冲击和影响。”

不知道市建委有关部门在决策时是否有听取和参照我上述的建议,即使没有参考那至少也是和我“英雄所见略同”。我觉得政府部门能够听取不同意见的这种兼听则明的态度和做法,对于科学和正确制定政策和决策是很有帮助的,希望能再接再厉、不断发扬光大。

 

                                   201091

 

相关链接:亚运停止施工无异于斩脚趾避沙虫

http://blog.soufun.com/5635553/8534757/articledetail.htm

        市建委文件 穗建质(20101188号文正文

http://www.gzcc.gov.cn/zwgk/tzgginfo.aspx?id=39104&name=%E6%94%BF%E5%8A%A1%E6%96%87%E5%91%8A%E9%80%9A%E7%9F%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