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看守所几乎每次死人,他们的监控录像就有选择的坏掉或未安装。我以为此类事件也就是一些强势部门强奸民意的掩耳盗铃而已,且由于此类事件太多也就麻木进而习以为常,如果哪一天看守所再无故死人,而看守所破天荒主动公布一次人被虐待致死的监控录像的话,我估计我会怀疑是看守所在炒作。最近还真发生了一次这样的事,某看守所的一名女嫌疑人,在开庭前一天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看守所让其家属和记者查看了这名女嫌疑人死亡前后十分钟的监控录像,从录像内容看,貌似没有发生过虐囚事情,人在好好的情况下,几秒钟之后就一命呜呼。情节很危言耸听,但是有监控录像,看守所情绪相当稳定。这就是监控录像的功劳,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关键部分,该说明的就都说明了,当然,没看到的部分,也许该隐藏的也都隐藏了。以上也仅仅是一种假定,属于合理推理和怀疑的范畴。
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这次这个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内容没有不明不白的丢失,机器也没有损坏,如果有必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家属或者法庭以后应该还可以看到其它部分内容。这就要看事情的进展和家属追求真相的决心了,本文不再假设以后没有发生的事情,今天重点不是讲这个。
重点是:看守所也好,公安局也好,知道监控录像记录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如果他们不想承认这个事实,监控设备就必须是损坏的,或者监控内容必须是自己消失的。我们已经习惯于把这种行为叫做强奸,被强奸的对象就是社会大众的智商。掩耳盗铃对于小偷来说,下场就是被捕入狱,对于强势部门来讲,就是不了了之。但至少,他们承认,监控录像是准确的。
但今天一则新闻,让我发现,论耍流氓搞强奸,政府的强势部门已经不能与时俱进了。深圳北大医院后面的某银行莲花北支行,就发生了一件银行强奸监控录像的事情,很恶心,但手段非常专业,属于我是流氓无怕谁战斗机级别的流氓。某市民在该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存钱,明明存入的是2.4万,结果查看结果显示却是2.18万。通过银行客服热线咨询解决办法,得到的答复是柜员机未见差错,所以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说,银行不承认该市民存入的是2.4万,柜员机显示的是2.18万,那么就是2.18万。后来在银行调看存钱时的监控录像,其中一笔柜员机记录的8张存入的记录,通过录像可以明显的看出该市民存入的钱的厚度远大于8张的厚度,有数十张的厚度。银行方面在录像证据面前,居然说出:监控录像不一定准,一切以柜员机核定记录为准。
事已至此,只要还活着的的现代人,无论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是非已经一目了然。银行以超流氓的方式,将他们自己架设的监控录像狠狠的强奸了,然后还能说出,这个东西不一定准。银行比看守所还狠,在监控录像录下的事实面前,都能大言不惭的说出录像不一定准。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为了钱,银行比流氓还不要脸,中国人必须认清这个现实。
如果这个事情倒过来,是这位市民存入了2.18万,结果柜员机显示记录是2.4万,监控录像不用质疑,一定是准的。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银行多给了你钱,你不可以质疑监控录像,更无权说监控录像不准,而且监控录像就是呈堂证供,会让你直接到监狱免费住房。而你多给了银行钱,你还是不可以质疑监控录像,更无权说监控录像是准的,而且银行会鼓励你去告他,因为那时候监控录像已经按超过2各月保存规定时限而自动销毁了。你想复制录像,门都没有,报警也没用,银行从来不尿警察。
我的建议是,既然我们不能不把钱存进那该死的银行,但我们还有选择柜台存钱的权力。好好利用这个权力,一张一张存,直到存完那2.4万,绝对不会出错。虽然银行费时费力,但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累死Y的,别便宜了那帮孙子。文/郎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