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干部的标准最好由国家统一出台


近来,各地纷纷出台干部考核标准,有的把干部8小时之外生活圈纳入考评,干部的品德表现、居家表现、邻里关系以及生活作风都成为考核内容。有的将忠于配偶等个人品德情况列入其中,有的将是否孝敬父母的道德指标纳入了干部考核体系,有的还需要出具家庭道德鉴定书。可谓五花八门,甚至令人啼笑皆非。

干部道德考核标准的缺失,对于长期重视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我国来说是一个痛处。这也是干部道德素质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虽然制作评价指标体系意义非常重大,但是这种指标须有很大的科学含量,不是拍脑袋或者随意请几个专家弄个几十条几百条的就能作为一个评价体系。所以,制作评价指标体系这个重任应该由国家主管部门来探索完成,否则,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在所难免,受到质疑在所难免,公众不认可也在所难免。

考核干部都考核什么?评价指标体系不能面面俱到,如果太复杂太繁琐,就会难以操作,如果太不实际,就会失去意义。所以要抓住主要内容,如,可以实行民意代表制度,由各地选出非干部却有较高素质的人员作为民意代表定期给干部打分;可以考察当地公众的幸福指数;可以考察廉政指数;可以建立投诉部门,专门受理民众投诉;可以考察官员为当地百姓做了什么特殊贡献,要那些实实在在的百姓和考核部门都能看得到的贡献,例如,像右玉的环境保护建设,吴起的全民免费受教育、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等,都属于特殊贡献;当然也要考核GDP,但是要考核绿色GDP,而且是真实的数据。

考核干部应该由谁考核?由同一级别的相关部门考核显然是不妥当的,而是应该由中央来考核省、市两级,省级考核县乡两级,县级考核村级。这样会更公平,避免弄虚作假。总之。不管干部管理考核还是别的什么,都应该记住:制度好坏人变好,制度坏好人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