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打“鼠”须从重从快


        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和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31起,其中7月份和8月份新立案15起。

        俗话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证券市场中建立“老鼠仓”、实施内幕交易以及操纵股价等“老鼠”,同样应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和给予其任何喘息的机会。毕竟,股市中的“老鼠”践踏着市场的“三公”原则,损害着中小投资者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

        在此次通报的操纵证券市场案中,有着“超级散户”之称的沈昌宇再次“露脸”。就在去年,沈昌宇曾因买卖“中兵光电”达到百分之五的“红线”后未按规定报告、披露信息等问题,而被监管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另据证监会查实,2007年和2008年间,沈昌宇利用所控制的金顺法、徐菊仙、沈浩平、金小红等账户分别操纵深深房A及ST秦岭等股票,获利185.03万元。因此,中国证监会在认定沈昌宇利用其控制的多个账户操纵市场行为基础上,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85.03万元,并处以555.09万元的罚款。

        “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沈昌宇却因两次违规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与此前证监会所披露的操纵股价与内幕交易一般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不同,沈昌宇此次享受的是三倍罚款的“待遇”。

        或许像“超级散户”这样两次遭到处罚的只是个别现象,但A股市场中类似的违规事件却堪称层出不穷。信息泄漏、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之所以大面积发生着,其实与监管过程中没有实施从重从快处罚密切相关。

        常常是,一般稍有经验的投资者都能看出“名堂”的股价明显异动,等到监管部门公布事实真相时,早已成为“昨天的故事”。公布处罚措施虽说是非常必要的,但延缓公布对于打击市场的违规行为,震慑那些铤而走险的股市投机者,其作用与效果无形中大打折扣。再加上取证难认定难等多方面的因素,股市“老鼠”才会表现得如此猖獗。

        此次中国证监会披露7月、8月对于内幕交易新立案15起,显然是非常及时的。至少让市场知道,对于股市“老鼠”的打击并没有松懈,也让那些欲违规者知晓,打“鼠”行动一直在进行中,其中的警示意义不言而喻。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国证监会的及时通报,与以往相比,无疑是一大进步。

        事实上,对“超级散户”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并非上限。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最高罚款上限为五倍。鉴于股市“老鼠”横行的现实,笔者以为,对其实施打击不仅要从快,更应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