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刚律师
如果承租人在园区家中被盗,通常会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对此,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承租人是否与物业企业存在法律关系,园区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协议等是否对承租人有效?如果承租人向物业企业交纳物业费,即不存在任何问题,承租人与物业企业存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如果承租人与业主约定,物业费由业主交纳,业主联系不上或拒不交纳物业费,对此,承租人是否应当承担?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涉及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
“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因此,作为物业企业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接受了物业服务,同样应按照业主的相关规定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如果发生违法、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一样可以要求其承担物业责任,交纳物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