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豁免了中石化污染海洋的赔偿责任


是谁豁免了中石化污染海洋的赔偿责任
杨于泽

  大连输油管7月中旬爆炸起火,中石油大量原油流入大海,给水产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迄今近2个月过去,损害评估和赔偿事宜未见丝毫进展,大连渔民求告无门,只好进京上访维权。有关部门经常拿“维稳”说事,现在渔民上进京上访维权,说明有时候恰恰是有关部门在制造不稳。
  企业污染海洋,给环境和相关从业者造成损害,就应当依法赔偿。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制造了漏油事故,截至8月7日,公司收到约14.5万宗索赔案,已对其中10.39万宗索赔申请进行了偿付,并与美国司法部商妥,设立200亿美元的墨西哥湾漏油赔偿基金。一家企业,在法律上就是一个民事主体,其地位不比一个自然人高,不享有高于国民的任何特权。欠债还钱,损害赔钱,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是天经地义的。
  发生在大连的漏油事故,是中国最大的海洋污染事故,当地养殖业者大量订单被取消,损失惨重。受损者诉诸法律,大连海事法院却拒不受理。中石化拒绝赔偿,不乐意赔偿,他们对进京上访的受害业者采取“忽悠”的策略。司法走不通,上访也不行,但利益受损者不会甘心放弃赔偿的要求。那人们寻求公平正义的路在哪里?
  根据《新世纪》周刊报道,中石油作为海洋污染事故的肇事者,对如何缮后还是有一套思路的。他们的思路是,公司拿一定数额资金“表示一下”,让大连市政府出面赔偿渔民损失,然后公司以扩大投资、增加项目等途径来“补偿”大连。
  原油污染海洋责任在中石化,大连市政府凭什么帮中石化“揩屁股“?这是一个奇怪的“思路”,但怪事在中国不怪。大连市政府显然已与中石化达成了“协议”,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大连市政府并没有“出面赔偿渔民损失”,其“出面”的方式是,压制污染受损业者的赔偿要求,阻止人们上访,协调海事司法部门拒接人们的状纸。大连市政府得到的好处则是,中石化在大连“扩大投资、增加项目”。
  这又是一件怪事:中石化在大连扩大投资、增加项目,不可能是对大连的恩赐。你在大连投资,说明你可以赚钱;你在大连有利可图,所以扩大在大连的投资。这完全是中石化自己的生意经,一切基于现实的利益考量,想扩大投资就扩大投资好了,怎么被当成了豁免漏油赔偿责任的交换条件?
  大连市政府自然不是白痴,他们有自己的算计。现在,很多地方把吸引央企投资当成招商引资的重点,引来央企投资即是政绩,央企的行情甚至超过跨国公司。能够让中石化在大连增加投资,意味着丰厚的税收,还有高工资高福利的就业机会,对于大连市政府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为了中石化的投资,一手“顶替”了中石化的民事责任,然后再赖得干干净净。唯一吃亏的,是那些当地养殖业者,他们的权利被政府拿去跟中石化作了交换。政府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但在大连漏油事故缮后中,地方政府实现了吸引国企央企增加投资的目的,有条件地代表了国企央企的利益,雪藏了民间业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国企央企再次感受了自己的强大,享受到了“超国民待遇”,成为一股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