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素质如此低下,让人堪忧!
浙江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一官员因在网上跟帖称知名企业董事长是“色狼”、“玩弄女员工”被免职。人保局认为其行为严重损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见9月13日《新华网》)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胡某,因为所住的小区是虞某公司开发,前段时间,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因为收费问题发生了冲突。作为业主之一的胡某,就想到了到网上发帖解恨,在网上没有根据地跟帖说虞某是“色狼”等。身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应该知道没有事实在网上乱跟帖,是一种诽谤违法行为,更何况胡某所发帖的内容全系捏造。胡某这样做,是非常不应该的表现,是一种严重的泄私愤行为,是对“公务员”这一称谓的严重玷污,单位对其免去职务的处理是对的,因为胡某的行为严重损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
也许兰溪这一知名企业董事长也有不对之处,否则不会引起当地那么多人发帖指责,但纵然大家都在网上指责该董事长,或者谩骂董事长,但胡某都不应该毫无根据地捏造事实发帖,反之,就是有事实也不应该在网上发帖,应当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途经。因为,作为一个公务员首先应该清楚自己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所作所为关系到公务员的形象,对维护社会和谐,维护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胡某不但没有以身作则维护网络文明环境,反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搅乱网络秩序。这是他的第一错。其次,作为一个公务员,对人对事有看法,有意见,也应该通过正常程序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用法律手段解决,这才是一个公务员的所为。然而胡某并没有这样做,这是第二错。所以对他的处理,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他人。
从此事件看,我们一些地方的公务员素质太低,无不让人堪忧!像胡某这样连最基本的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都没有,这样的人也当上了公务员,能不让人怀疑?本来,公务员是为人民解决问题的,现在反倒成了“问题”推波助澜的推手,成了激化矛盾的加速器,国家要这样的公务员有何用?人民要这样的公务员做什么?窥一豹可观全斑,像这样的人在公务员队伍中也许不在少数,因而,希望政府部门借此事件,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一次素质教育、行为规范整顿,杜绝类似的事件再发生。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