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reewriting到理性思维(评论课日志)


     刚刚过去的周日、周一,四个半天,我都在学校讲课。其中三个半天,都是为两个本科班和在职班讲评论课的第一讲“新闻评论思维和表达的特点”。讲义中除了调整了个别案例作品之外,主要是在建立写作信心和关于“连贯”的两个环节中,补入了我在这个暑假中阅读的美国几本写作教程提供的方法和材料。而且,我在两个本科班都尝试了美国高校写作教材College Writing Skills with Readings第六版介绍的一个方法:Freewriting——随便写。

  Freewriting在College Writing Skills with Readings第六版这本书中,是作为一种“写作前的技术”来介绍的。它主要是为了帮助从来没有“开笔”写过东西(主要是表达自己思想,而不是陈述客观事实)的人,通过“随便写下涌入你头脑的任何可能的话题,看到底能写多久”的行为,达到克服写作的心理障碍,习惯写作行为的目的。

因此,这种“写作前的技术”的收获,并不在文本上,而是心理上。实际上,这本书也没有拿出Freewriting的文本实例来——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作品呢?

   我也没有在自己的课堂上看到这样的文本,尽管我看到,我在“一声令下”之后同学们都在奋笔疾书,他们的投入精神,竟然使我不忍到5分钟的时候下令停止。

    到差不多10分钟的时候,我示意停笔。

“哪些同学愿意让我看看到底写了些什么呢?”

  在周一的上午,一时间,没有人举手。我知道,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样“随便写”的东西,可能是很“不成文”的。被有勇气公开出来的“作品”,很可能成为大家说笑的对象。老师必须尊重学生的权利,不能强迫,否则“自由写”,就成了不自由的写作。实际上,同学们在那不到10分钟里真实的写作过程本身,就已是他们自己的收获,尽管我不知道这个收获具体是什么。

  然而,还有是少数同学举手愿意告诉大家:周一上午,是两位男同学,他们差不多按照手中写下的文字“念”出了Freewriting的结果。我听后感觉到,这两篇文章,而由新闻事实而生,都有着确定的主题,语句之间很连贯,措词也很用心。第二篇差不多是一篇完整的短评,前一篇则刚巧止于概括性的叙事。周一下午,则是马上就有两位女同学愿意告诉大家她们Freewriting的内容:其中一位谈到了她在刚刚过去的广告课上产生的关于当代广告发展趋势的思考;另一位谈的是对最近一名宝马车司机四次碾轧一名儿童致其惨死的恶性事件的思考。这两位女生都没有按照手中写出来的文字念,而是直述头脑中的思考,她们“说”出来的内容,比较完整和有条理,也比已经写在纸上的文字多。

    噢,我记起了,还有一位女同学手中拿着刚刚写下的短短的字条,差不多“说”出了一篇完整的评论,还带标题:评的是澳门人通过投票评选的方式为中央政府赠送给澳门的熊猫取名的事。原来她就有这个想法,只是刚刚的Freewriting使她的想法更加清晰了。

   我感觉到自己也许并没有看到我想象中的Freewriting,这可能是因为,这些同学已经形成了目标写作、主题写作和成文写作的意识和经验。也许,Freewriting这个“写作前的技术”程序,对于他们是不适用的。但是,他们的事例即使不适用于说明Freewriting本来要达到的效果,却恰好可以说明“写作促进思维”的规律。

   也许,作为克服写作的心理障碍的一种训练方法,Freewriting所预料的写作,并不是理性的,而是感性的、体验性的——我不是说它的思维内容是感性的,而是说它的思维形式是感性的。即写出那些直接“涌上心头”的东西。而评论教学的目标,则是理性的思维和表达。但是,在理性思维和理性表达之前,你必须习惯思考和表达行为,能够思考和表达。这是两种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必理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微妙的心理跃迁。只是上面几位已经获得理性思维和表达经验的同学的写作无意间遮没了这种心理跃迁而已。

  近两个月没有上课了,两天来开学第一课,我站在课台上有些兴奋。三个班的同学们也特别投入。每位同学回答完问题,我就问了姓名,写在黑板上——一堂课下来,每个班都有十几位、二十同学的姓名写在黑板上。然后,我再按照黑板上的姓名,寻找那些曾经回答过问题的同学提问——以便记住他们的姓名。

   讲到观点表达的基本特征时,有几段文字的辨识练习,我主要是想让同学们通过对具体文字的体验,来把握观点表达的特点——尽管这不如抽象的概括那么全面。  比如:

  下面几段文字中,那些表达观点呢?

  第一段明显是陈述事实的报道性语言,不表达观点。第二段和第四段,几位同学都认为是表达观点的文字。为什么呢?有一位同学回答说:“它们都不表达事物实在和已然状态”(而是表达应然状态)。我非常激赏,因为其判断的标准非常明确。

   对第二句“大学自重,大学排行榜自清”,有一位同学明确指出,这可能出自一篇评论的标题。说的正是。我提醒同学注意这一句中两个片语之间的条件性关系:后面半句是以前面半句作为条件的——这实际上是一个假言判断。有这句条件关系的语句,肯定表达观点。只是,由于标题的凝练,省略了假设连词“如果”。(其实,不是“如果”,而是“只有”——即,这个假言判断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而非“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而第三段文字呢?同学们则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同学明显有些犹豫。有同学指出,这是对事态的一种陈述,但这种陈述又不是像第一段文字那样对具体事实的客观陈述,而是对更为复杂现象的一种投入了主观概括的陈述。即同学们明显感到这一段陈述文字的主观性比第一段强。坐一排的二班男生说:这可像是杂志文字,像是讲故事的笔法,而是消息报道的文字。

   我自己依稀记得,这是一段从评论中摘出来的叙述性文字。评论中确实会有叙述性文字,而评论中的叙述性文字的规范,要比报道中的文字宽得多,它们“不需中立”,因为评论本身就是主观性的作品。

  再看下面三句——我有这三句话是想要同学认识到:观点与陈述可能使用的句型完全相同,因此辨识观点需要另外的标准。

  第一句很明显:有同学回答:它是一个陈述。

  为什么?同学回答:只要不是色盲、失明都能看见。

  还有同学回答:它是不待“认识”的,不可能有争议的。

  第三句,有同学说:是观点。

  那么,第三句和第一句难道不是完全同样的句型吗?为什么说第三句是观点呢?

    一位多次出色地回答问题的同学高泽童回应说:“老师,人们的阅读往往是凭经验的。”

  我说:“你试图用经验作为理由来回避判断的标准问题吗?”

  这位同学马上说:人们对客观事实的接受是通过感觉器官的,比如“这面墙是白的”,就是通过眼睛接受的。但是,对一个思想的接受却不能通过感觉器官,只能通过“心”(思想),比如“黑熊事实是精神健康的危险信号”。所以,后者是观点。

    她以接受途径的不同作为区分事实与观点的标准,很有见解。

    她接着说:“黑熊事件”是一个独立事物,而“精神健康的危险信号”是另一个独立事物,在这两个事物之间,并不自然地存在明显可见的联系,而只有通过认识和论证才能建立联系,因此它是观点。”

  我非常满意。

  在做辨识练习的时候,同学们往往都有正确的“直觉”,问他们为什么,就说不出来了。而在我看来,评论训练中,答案的正确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明确表达的理由和标准。后者正是理性思维和表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