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黄光裕内幕交易案的二审宣判,对黄光裕案的索赔事宜又走向前台。据有关媒体报道,已有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黄光裕案民事索赔诉讼委托。另有媒体称,黄光裕案索赔金额将达数亿元之巨或创纪录。
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已经被认定,黄光裕本人也已遭到法律的制裁,黄光裕因此接受投资者的索赔是应该的。不过,鉴于黄光裕案的三大点,这就决定了该案的索赔金额不会太高。
根据认定,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是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的实施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曾持有过中关村股票并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对黄光裕提起诉讼,索要赔偿。不过,就这个时间段中关村股票的走势来看,其实并不突出。在这个时间段里,上证指数的最大涨幅由07年4月26日的3783.06点上涨到当年10月16日的最高点6124.04点,涨幅达61.88%。而中关村的涨幅由4月26日的9.50元上涨到5月8日的最高价17.80元,涨幅为87.37%,表现并不起眼。实际上在这个时期,中国石化、招商银行等很多蓝筹股的涨幅都超过了100%。在这个时期,黄光裕如果不是在中关村股票上进行内幕交易,而是买进中国石化等蓝筹股的话,其收益实际上还要多得多。因此,黄光裕在中关村上的操作不算成功,对市场构成的危害也较小。
而且,在黄光裕内幕交易时间段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很少。由于行情处于大牛市中,中关村股票总体上涨,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获利的。尤其重要的是07年8月29日到08年5月6日,中关村股票停牌,这使得停牌前持有中关村股票的投资者避过了A股大盘见顶后的两波大跌,期间上证指数从6124.04点大跌到2990.79点,跌幅超过50%。中关村的停牌救了停牌前持有中关村股票投资者一命。
此外,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带给投资者的损失并不好认定。其一,“5.30”的下跌行情,是由政策造成的,其损失不应有黄光裕承担。要赔也该由政府来赔,而且应向全体投资者赔付。其二,中关村股票从08年5月8日开始的下跌属于补跌性质,是大熊市造成的。虽然中关村股价从17.80元跌到2.48元跌幅达到了86%。但在这轮大熊市中,上证指数的跌幅也达到了72.81%,个股跌幅达到80%~90%的并不少见。因此,把大熊市的损失算到黄光裕的头上并不妥当。当然,在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期间持有中关村股票的投资者,一直拿到股价跌到2.48元的近似于傻瓜股民的投资者也是很少很少。
所以,尽管对黄光裕案的索赔又走向了前台,但总体说来,黄光裕案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并不多,而且对损失的认定也存在困难。虽然中关村股票的下跌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但损失大的肯定不是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7日这个时期持有中关村股票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