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在遵义第二看守所会见何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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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9-15 21:32:00
9月13日上午,河南省商城县农民吕皇银八年前妨害商城县法院执行公务案,在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午十二时庭审结束,我与李方平律师吃完中饭,从河南省潢川县乘车赶往武汉市。晚上六时半,我们到了武汉机场,购买了晚上11时50分机票飞往贵阳市。
今天凌晨1时30分,飞机到达贵阳机场。待我们赶到市区安顿下来,已是凌晨2时多了。
上午九时,我们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见到了何胜凯案的法官。法官收下委托手续后,我们要求复印案卷材料,法官说,案卷被检察官拿去阅卷了还没有拿回来。
记得在半个月前,我们就打过电话询问阅卷问题,当时法官答复说检察官在阅卷。想不到,检察官还很认真,一看就是半个多月。法官表示,检察官看完案卷后,就通知我们来阅卷。
无法复印案卷,我们只好去会见。上午11时许,我们坐上长途大巴,在下午2时到达遵义市。见到何胜凯姐姐,下午三时许,我们赶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
下午三时三十分,我们会见到了何胜凯。何胜凯戴着手铐脚镣,被两个同室人犯扶着走进会见室,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何胜凯头上戴了一个头盔(摩托车司机戴的哪种)。他进入会见室后,同室人犯为他拿掉了头盔。他们解释说,何胜凯在里面曾撞墙自杀。
我们向何胜凯亮明了身份,说受他姐姐聘请担任辩护人,问他有什么意见?何胜凯表示要看我们的律师证和委托书。我告诉他,按照看守所规定,律师办理会见时,律师证和委托书要交给看守所,会见结束才能拿回。我拿出他姐姐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他姐姐解除与原来律师的委托协议给他看了,他没有再说什么了。
我们询问了在遵义市中级法院杀法警的案情,他说记不太清楚了,他反复提到的是当年哪起案件的不公。
他还说到了给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写的信。他说,自己从小生活在农村,家中很困难,但自己比较好学,看了不少的书,对腐败深恶痛绝,一心想为“苍生”请命。为此,还写了一篇“为天下苍生请命”的文章。
我问他,是否会感到后悔?他说,没什么后悔的?
会见结束时,我们问他是否有什么事向家里交待?我对何胜凯说,你姐姐很关心你,有什么话需要转告吗?他想了半天,接过纸和笔写了起来。让我感到意外的,他写的是一首诗:
三十华年清可数,半截人生风雨路。子欲养而势不可,国事家事付苍生。烈烈人生非我意,狂风何必从天落,心欲善事意可托,但求无亏我心。
何胜凯写的诗最后一句是六字,李方平律师说少了一字,不押韵,他说就这样吧!
这可不是何胜凯第一次写诗,早在案发前,何胜凯就写过不少日记,也写过一些诗句,还给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写过反腐败的信。
与何胜凯交谈,他的眼神让人感到不对劲,他有时会冷笑几声,有时又沉默不语,有时神形很疲惫。何胜凯的形态,我总感觉不象一个正常人,李方平律师也有同感。
何胜凯还多次说到自己写的“为天下苍生请命”的文章。
与何胜凯聊的时间长了后,他形态会显出与正常人不一致。今天的会见,与他谈了一个半小时。在我会见何胜凯前,我看过他写的日记和文章,也听了他姐姐提到精神状态问题。今天的会见,更加深了我对他精神不正常的印象。
精神疾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仅从外表形态加以判断。为了慎重起见,我今天还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书,要求就何胜凯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做一个司法鉴定。在一审时,原来的辩护律师也提过精神疾病鉴定问题,但遭到了一审法院的拒绝。不知,我们这次的鉴定申请是否又会被驳回?
刘晓原律师:在遵义第二看守所会见何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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