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数据中大家最关注的莫过于耕地总面积,有报道称各地上报的数据大大超过当前数据。从笔者了解的几个地区的二调数据来看,也支持这个说法。理由其实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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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不尴尬,只有一个理想状态,报上来的数据正好在当前公布的耕地总面积18.25亿亩或者稍多一点的水平。但理想状态在现实中基本不可能实现。
数据报大了,面临的一个最主要问题是:未来的耕地保护红线怎么划定?
假设红线划在20亿亩,可以延续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做法,让地方的图谋落空。但是由于原来将划定的18亿亩红线这个数值代表的意义抬得很高,现在轻易就变化为20亿亩,红线的数值意义就会被消解掉。
假设红线继续划在18亿亩,能维护红线在数值上的一贯性,但同样不能保证其严肃性。因为接下来就要回答两个问题:既然我们的粮食不仅仅是在18亿亩上生产出来的,那么我们保18亿亩怎么和粮食安全挂钩;如果继续保18亿亩,那么剩下的2亿多亩,是不是可以作为未来建设用地可占用的规模使用。这一点无疑是地方政府最愿意看到的结果。
即使数据报小了,也面临着这个问题:如何解释粮食安全和18亿亩之间的必然关系,也会使18亿亩作为红线数值没有了依据。
耕地保护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是确保一个无法说准的数值,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保护呢。比如,通过合理的规划制订与严格的规划实施这样的硬性手段,以及粮食价格机制市场化与农民补贴的提高的软性方法,来提高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刚性,从而避免数据报上来后,还要多方修饰平衡导致迟迟难以出台的尴尬。
其实,这种调整与平衡在《土地调查条例》里就留下了伏笔。该条例规定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要经过国务院批准后,各级政府才能逐级公布本级调查结果。如果我们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完全可以某地调查完毕就即时公布出来,但是后果就是全国数据就可以按照地方公布的数据做加法来得到,如果出现与既有数据矛盾的问题就无法解释了。由上而下的公布方式,其实就是为避免数据冲突而留下调整空间。
地方政府上报的数据准确性如何,根据历史经验来看,应当不高。如果对这些准确性不高的数据再进行内部调整,显然更缺乏科学性,也难言准确性,只会被看成数字游戏,让本来意义重大的土地调查本身也显得没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