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忙于全国路演,在机场候机的当间浏览新闻惊悉方舟子遇袭,这实在是一个可悲的事件,尽管方舟子的某些观点我并不赞成,但是坚决反对如此无耻的行为,其事件背后的主使是一个卑鄙的懦夫,这种明目张胆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和残害其实是资本市场的利空,美国之富强建立在个人产权的明晰和保护之上,而我们距离这一点还有很远的距离,就在数年前甚至还有中国顶级的文科学术机构中国社科院的教授在言之凿凿的论证私人产权不应保护的谬论,可见古老中国的转型之路多么艰难漫长,今日之方舟子正是明证,发生在方舟子身上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希望能通过这件事让更多人的意识觉醒!
下文转自方舟子的妻子
今天是阿民被袭击的第四天。四天来,我震惊过,欣慰过,悲哀过,狂怒过,现在我感到彻骨的荒凉,无边无际的虚无。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因为有那么多的中国人在支持方舟子,声援方舟子。当我把他遭遇袭击的微博上传后,看到如潮的转发和动情的留言以及亲友的短信,我感觉很温暖,为方舟子不孤而欣慰,高兴他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白费。想到这,我的眼睛潮湿了。这就是正义的力量,这就是能让我们的孩子们活得更好的力量。
看,我很容易满足,只要你们大家支持他。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无数次混乱的笔战,无数个重复了又重复的采访。方舟子所图者何?还心存疑虑的人们,我来告诉你,他只是为了这个失序的社会更健康,为了这个生他养他的国家更美好。这话听起来多么普通啊,每天你能在报纸上见到一万遍。可是这对我是多么沉重啊,这个呆子,他每天的心思都在这里,他每天都实实在在这么做啊,只要给他三顿饭吃——不,两顿半,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凝聚全部智慧和才华写出了那些文章——给他一顿觉睡,他就能一直这么运转下去。活着而能倾全力做并做好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这何尝不是一种令我羡慕的人生?
事发后我曾对媒体朋友说,方舟子这次是受了轻伤,还是受了重伤,甚至被打死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袭击背后所暴露出来的极度社会腐烂。仿佛是对此话的应证,在应该集中精力讨论中国社会病在何处而使方舟子这样的“英雄人物”应运而生的时候,竟然有人说他炒作,说他苦肉计,说他报假案,甚至,当第一轮报道过去后,有些媒体为了“有料”,开始把这些网络上边边角角的说法搜罗出来,刊登,放大。本来清晰的事实开始混乱,罗生门重重复重重,再继续娱乐化下去,方舟子就白遭此劫了。
起初,因为这样的声音在网络上微乎其微,我以为谣言止于智者,大家都不会把它当回事。我很早就看到了所谓“炒作大师”张一一的那篇“质疑方舟子炒作新书的文章”,搜出来的,当时我嗤之以鼻,世上竟有这么下作的人物,我一点都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会造出这样荒唐的完全没有根据的谣言,显得他有思想吗?谁会信他理他?后来我明白了,这才真叫炒作,而且他成功了,有记者就真把这些话写到报道里去了,有电视台还真就把这当种说法播出去了。为了多得到一种声音,连屡被证明说话不靠谱毫无信誉的人的“说法”,都能拿来就用吗?记者要对真相有洁癖,这不是平衡报道,这是传播谣言和垃圾,我不得不说,这些媒体太弱智,没脑子并且自甘下贱。好了,从今天开始,我也要被人冠以和方舟子一样的“说话刻薄,心胸狭窄”的标签了。
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真的无可救药了吗?那些怀疑他炒作的人,在我看来是多么的可笑。那些怀疑他动机的“质疑”,在我看来是多么的荒诞。朋友对我说,要看主流。可是现在,主流不主,谣言却像模像样地在滚雪球。我体味着鲁迅所说的“艰于呼吸视听”的悲凉。为什么我感觉无处可逃?媒体蜂拥而至,凝重的探索渐渐被兴奋的爆料取代,方舟子被袭击成了娱乐消费对象。
出事第一天,我的小宝宝哭着要去找爸爸,她柔软的小身体在我怀里愤怒地拧着,意志坚决,其实我什么都没有跟她说,她也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爸爸。第二天,她一整天没有吃饭,闷闷不乐……孩子,你感觉到了世界的不合理不公平吗?几天后,我的情绪变得和她一模一样。
这次我没有失去我的阿民,但我失去了快乐的力量,失去了支持他的目标。在我第一次公开站出来为他说话的时候,我就失去了说话的欲望。他一直在和谣言、虚假和误解战斗,在他因为说真话而遭到取命的报复时,谣言、虚假和误解仍然围绕着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方舟子只能继续战斗。也许某一天他搭上了性命,搭上了全家,但是无边的黑暗,他能击退几分?是的,我看到的,只有无边无际的虚无。
当一颗心不再相信另一颗心,你如何让他握紧你的手,让你的图腾烙在他的手上?
下面这篇文章也就是十年前的产物,该位教授的谬论现在看来是如此可笑,奇文共欣赏!不知如果该教授的房子被强行拆迁的话他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观点!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吗?中国社科院教授黄某某
近几年来,在激烈的、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屡有发生的大背景下,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否定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时有泛滥,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先是《交锋》这本书出来鼓吹不问姓社姓资,不问姓公姓私;最近又有“曹破产”、“曹修宪”曹思源等一类人出来更加变本加厉地鼓吹搞私有化,修改宪法,改变党的性质,攻击社会主义等荒谬透顶的歪理邪说。而晓亮先生则是与曹思源一唱一和,极力鼓吹私有化的同路人;可以称之为“晓私营”、“晓修宪”。继拙文《驳晓亮先生对“一化三改”的篡改》之后(《真理的追求》2000年第1期),我再写此文,对他荒廖的修宪主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进行批驳。
90年代初期,有些人就明确提出过修改宪法的要求,极力主张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条写进我国宪法。然而,事与其愿违,党和政府并没有加以采纳。1998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夕,这些人以更高的调门发动上述修宪鼓噪,其中的一个蛮头人就是晓亮先生。他对新闻记者发表谬论说:“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但没有明确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文。现在看来这样已经不行了。我看还是要明确保护私有财产,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见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2月24日《非公有制经济呼吁修宪》)
对于上述荒廖的修宪主张,我持坚决反对态度,必须加以批判。总说来,这关主张所代表的,只是少数私营企业主和形形色色暴富阶层的利益,不符合我国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完全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背离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规定,是由我国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这种国家的根本性质即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决定了必须对它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提出“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以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与此同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里,虽然私营经济的适当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我们党的最终目标和任务是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自我完善和发展,达到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消灭阶级判别的共产主义社会。
因此,对待本质上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存在着一定矛盾、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一定消极作用的私营经济来说,就不应以立根本大法的形式确保其永恒存在的“神圣”权利,不应套用维护资本主义财产制度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不能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一个共产党,任何一个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公民,都不会不明白: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财产法律制度上的根本区别,这种根本区别不能含糊,更不能抹杀,否则,“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
第二,产生这种荒廖修宪主张的社会经济背景是什么?这就是:在非公有制经济获得迅猛发展的同时,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资产大量流失,其中相当一部分转化为私有财产。据国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的统计资料,从1982年至1992年共流失国有资产5千多亿元,平均每天流失1.3亿多元。“其中,大多数都直接,间接地流向个人,其中一部分流到外商手中”(见求是杂志内部文稿1998年第2期)。
这种情况表明,私有财产,私有制经济,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之所以能异常迅速地发展,百万、千万、亿元暴富阶层之所以能在短时期内大量形成,与公有财产大量流失,转化为私有财产,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就是具有佥地位的私营企业之中的一部分人,作为这些形形色色暴富阶层的代表,尤其是象曹思源、晓亮等他们在理论界代言人,为了维护私人资本主义在我国永恒存在和发展的权利,而提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资产阶级法制原则的社会经济方面的背景原因。
第三,产生这种荒廖修宪主张的思想根源,说到底,就是以晓亮等人为突出代表的那些人对资本主义财产制度和相应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的顶礼膜拜,及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否定与蔑视。
毛泽东同志曾经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宪法是新的社会主义类型,不于资产阶级类型。我们的宪法就是比他们革命时期的宪法也进步得多。我们优越于他们。”(《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7页)邓小平同志说,对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属于文化领域的东西,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对它们的思想内容和表现方法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不能让“资本主义文化中对我们有害的东西畅行无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44页)难道毛泽东、邓小平所阐明的这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都过时了,都应该被推翻吗?众所周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为资本主义基础服务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和政治上层建筑,具有其极鲜明、强烈的阶级性,难道我们可以抛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而加以吸收、采纳吗?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时强调指出:“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舞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据此,我们怎么能照搬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借口维护人权,而实际上只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永恒剥削权利、永恒统治地位的财产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呢?
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就不能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修宪主张得逞,不能听任这类鼓噪畅行无理。
最后,总结一句话,晓亮先生的荒廖修宪主张实质上是当前意识形态内鼓吹实行私有化,反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张效仿西方民主和自由模式,诋毁、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贬低、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指导地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一种具体表现,现应予以彻底批驳,以已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