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自焚案”,官场全程合法,那为何问责官员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记者发现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可宜黄县“9•10”拆迁事件发生后,17日晚,抚州市委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此外,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等八官员被立案调查。

我很是纳闷,既然宜黄县委、县政府在此次因拆迁而引发的自焚事件中,程序完备、合法,那为何要对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问责?

实在是奇怪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