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9•10 拆迁事件在公众和媒体舆论的强烈关注下,终于以县委书记、县长等8名官员被立案处理而出现“转机”,更有专家认为这是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一起集中问责地方相关干部的拆迁事件,因而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然而,笔者却不能不为这些被处理的官员鸣冤叫屈。
从抚州市向媒体作出的回应不难看出,整个拆迁全程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既然如此,表明县委、县政府的拆迁决策和行动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是适当的,致使拆迁户自焚致死、致伤是没有过错的,如此处理宜黄官员才是错误的,是“舆论暴力”导致的冤案!
发展是硬道理,如今各地拆迁开发如火如荼,拆迁引起的恶性事件也是频频发生,但很少看到有拿县委书记、县长问责的,宜黄不过是拆迁运动中的沧海一粟,拆迁户跟政府讲条件,不自量力,对抗强拆,出现自焚恶性事件纯属咎由自取。更何况烧死人也是风力作用,尽管这风力来自于我们的霸道和蛮横作风,但都是为了地方政绩和形象。
至于机场截访那更是情有可原,大家都知道,眼下的一些强制拆迁行为确实有“不符合规定”的,有时作为政府官员也觉得“对不起老百姓”,但越是如此,越不能让拆迁户上访。如果听任其越级上访,上级领导经过调查属实后怪罪和处分的肯定是地方官员,将来官员在老百姓面前还有什么形象和威信可言?一旦民主、公平、平等成了气候,老百姓动辄依法跟政府讨价还价,今后的工作还怎么开展?
由此不难看出,9•10 拆迁事件前前后后,当地官员始终都是在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地方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就在事件发生后,抚州领导强调的也是确保不发生群众上访事件。因而,宜黄官员在这次拆迁事件中,态度明确,行动果决,铁面无情,不但不应该受到处理,相反应该论功行赏,树为各地官员学习的标杆。
替宜黄拆迁事件8名被处理官员鸣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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