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贿赂案”背后的反思


“丰田金融商业贿赂案”背后的反思

张少华

    面对“同车不同命”勇敢单挑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为消费者撑腰的浙江省工商局,又一次为维护车主们的正当利益挺身而出。

    据有关媒体日前报道,由于中国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向其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做出没收42万余元违法所得、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从3月中旬起,浙江启动的重点打击汽车4S店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和配件配料不合格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全省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20088月截至20104月,杭州三家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优先推荐贷款利息较高的丰田金融汽车贷款业务,并由此获得了丰田金融公司以手续费名义或者服务费名义返回的7万多元。

    而经计算,当地的49名丰田汽车消费者为此高价车贷,总共支付了757609.23元的利息。除去应交营业税金等,丰田金融公司共获利426352.33元。

    业内人士指出,丰田金融公司的一年期汽车消费贷款利率高达10%~13%,而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同类贷款利率不到7%

    正是丰田金融公司以手续费名义或者服务费名义的巨额返利,才使得杭州三家丰田品牌汽车经销商“唯利是图”地向消费者优先推荐贷款利息较高的丰田金融汽车贷款业务,并导致浙江杭州的汽车消费者为此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丰田金融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应当受到处罚。

    消息传出,不少地方的汽车消费者感慨浙江车主们命好,当地工商部门总是走在维护车主正当权益的前列。

    人们清楚记得,今年3月初,抗议的消费者被驱离现场、我国负责监管汽车质量的国家部门——国家质检总局也沉默失声的独角戏般的“丰田说明会”,只在中国消费者中激起了中美“同车不同命”的质疑和愤怒。

    对于美国车主们,“丰田将向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给予交通费用的补偿,并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进行使用。”而对于中国车主们的缺陷汽车召回,丰田章男仅仅三鞠躬以示歉意了事。中国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完成维修,还有可能因零件缺货而多次往返,期间的其他各种费用、时间耗费自己买单。

    但不信邪的浙江省工商局据理而争,为当地的车主讨要了一个说法。虽然最后为车主们只赢得了人均300元左右的汽车召回补偿金,但总算也尽了自己的一份责任。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当时掷地有声地指出,在中国市场召回的7.5万辆RAV4中,浙江省占近1/10。作为7000名受损车主代言人,工商部门不能置身事外。

    于此,我们看到的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关键在于他们是否真正肩负起这个责任,并责无旁贷地相应展开为消费者说话的维权行动。

    在中国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一案中,让消费者欣慰的是,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正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全球连续亏损,去年却在中国市场获取超过10亿美元利润的丰田汽车公司,不能一味地为了追求更多利润让中国消费者遭受不应遭受的损失。

    而在尚未暴露的商业贿赂之下,跨国公司又非法地摄取了我国各地车主们多少血汗钱?!

    我国各地有关部门,要跟浙江工商局一样,及时制止它们的这一不良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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