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都在争天。
争天?天能够争什么?
争对天的控制权!
轨道、频谱就是天。
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世界各国必争的一种宝贵的战略资源。
目前,各国对卫星发展日益重视,对卫星频率/轨道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电信联盟(简称ITU)是管理卫星频率和轨道这一国际资源的国际机构。ITU《组织法》第196款规定:在为无线电业务分配频率时,各国主管部门应该牢记,无线电频率和对地球静止卫星轨道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必须按照《无线电规则》的规定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在考虑发展中国家和具有特定地理位置国家的特殊需要的同时,使各国或各国家集团可以公平地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地球静止卫星轨道。
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国际资源。国际资源既需要有国际机构来管理,也需要有国际公认的规则、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为依据。
为了落实ITU《组织法》第196款中“经济、有效地使用无线电和卫星轨道资源”的要求,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特别是美、俄等航天强国的推动下,国际规则中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主要分配形式为“先申报就可优先使用”的抢占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各国首先根据自身需要,依据国际规则向ITU申报所需要的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先向ITU申报的国家具有优先使用权;然后,按照申报顺序确立的优先地位次序,相关国家之间要遵照国际规则开展国际频率干扰谈判,后申报国家应采取措施,保障不对先申报国家的卫星产生有害干扰;国际规则还规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在登记后的7年内,必须发射卫星启用所申报的资源,否则所申报的资源自动失效。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方式抢占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需要经过国际申报—国际协调—国际登记的过程。
纸面卫星
随着经济和军事的发展,卫星频率与地球静止轨道资源日益成为各国抢占的对象。一些国家和组织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先占领轨道位置及频率而后发射卫星。然而许多卫星仅仅是作了书面登记,成为所谓的纸面卫星。
就目前国际电联(ITU)登记情况看,地球静止轨道上C频段通信卫星已近饱和,Ku频段通信卫星也很拥挤。近年来,包括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在内的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纷纷自行或联合制造通信卫星,抢占轨道资源。各国卫星之间出现“撞车”和需要协调的情况时有发生。抢占卫星频率/轨道资源,争夺太空优势,已成为当今世界卫星发展领域的热点之一。
800颗地球卫星
到2009年底,全球在太空的卫星约有800颗,其中美国在轨卫星400多颗,其他国家300多颗。美国用于情报侦察、预警探测、指挥调度、导航等目的的军用卫星有90多颗,仅军用侦察卫星就有40多颗;俄罗斯拥有近百颗卫星,但其中有40%以上已超过服役年限,因而俄国计划对现有的军用和民用卫星进行技术改造,同时研制和发射新的军用卫星;欧洲国家共有卫星约70颗;日本自1970年至2000年底,共发射通信、侦察等卫星约70颗,目前约有28颗在轨;印度自1975年起,共发射地球观测、地球同步通信、太阳物理试验、广播电视、遥感卫星及军用侦察等系列卫星近20颗;在我国上空东经50度至东经180度范围内,有90多颗卫星,其中使用C频段的有61颗,使用Ku频段的有72颗。
中国的29颗星
随着卫星系统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卫星业务和应用也日益广泛。2009年底,我国已拥有通信、导航定位、气象、海洋和科学实验等领域的系列卫星。自1970年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1号”以来,我国相继发射了东方红2号和3号、中卫1号、中星6号、鑫诺1号、亚洲4号、亚太6号等卫星。我国在轨静止轨道(GSO)卫星数量达到18颗,非静止轨道(NGSO)卫星达到11颗,今后五年还计划发射各类卫星30~50颗。
据统计,我国目前在国际电联(ITU)中登记有效的卫星网络资料有200多组(同一轨位以相同名称申报的为一组),涉及62个地球静止轨道位置和多种非静止轨道,并涉及ITU划分给卫星应用的所有频段。
【摘自《信息战争》,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