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烈女案”已经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反响,可当地政府依然遮遮掩掩,不愿意将事情完完全全地向社会披露,个中奥妙应该不会少。
最新消息显示,现已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免除职务处分。
应该说,交警大队教导员确实负有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在上班时间作案的,但这个责任仅仅由交警大队教导员一个人承担,就令人难以信服了,大队长就没有责任?提拔龚某为法制股股长的相关人员就不该担责?
如果凤凰方面继续不让该案透明,就应该有更多的人被牵扯进去,今后也就会有更多的人被问责,甚至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