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官员们的“运动”思维


          今年下半年,我国的不少省份为了完成“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任务,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限电、断电及提高供电价格,有的地方甚至连居民生活用电、医院用电及交通信号灯的电都停了。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影响了企业员工的收入,也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有的地方甚至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国家提倡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计。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应该在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技术改造及日常监管等方面下足工夫,把平时的功课做好,而不能平日疏于管理,甚至同流合污,到了节骨眼上,关键时候,眼看着任务完不成了,来个“运动”,一拉闸断电了事。

     类似这样采用“运动”的方式处理问题的例子不胜枚举。

    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河北西北部的一个边远小县,为了确保首都的安全,县级领导竟然下令,火车站不准销售进京的车票,进京的客运大巴全部停运,各个路口均由警察把守,外地进京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一个中学生从城西头去城东头的姥姥家,警察也要求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示不了,禁止通行,可谓戒备森严。

    前些年,河北南部的某铁矿发生了事故,死伤严重,县领导立即下令,全县的矿山全部停产整顿,小的要停,大的也要停;有安全隐患的要停,没有安全隐患的也要停,全部实行连坐,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却无人问津。

    还是前些年,我国的一个南部省份,为了防止煤矿发生事故殃及到领导们的乌纱帽,干脆下令停止了全省所有煤矿的开采。煤矿的安全问题是彻底解决了,但老百姓需要不需要煤烧却没人关心。

    我们的不少官员早已忘记了过去“运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习惯于“运动”思维,习惯采用“运动”来解决各种问题。看来,我国真正实现“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