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末日
王先金 编著
1-10 贪官胡星受贿始末 (6)
胡星受贿案揭秘
陆炳先、翟建国、汤汉莹
一幢“倾城”高楼“绊倒”的胡星系列案官员
随着陆炳先、翟建国先后受审,胡星系列案再度引人关注。
胡星事发,昆明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原处长陆炳先、昆明市土地中心原负责人汤汉莹、昆明市园林局原局长翟建国等官员先后落马……这一切似乎都和2005年昆明金碧路上傲然耸起的21层“倾城名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曾华、胡星、陆炳先、翟建国、汤汉莹,几人之间存在怎样的牵连?“倾城名筑”是如何打破“二环禁令”而突然出现在市中心?
“倾城名筑”打破政策壁垒
2005年,一个名为“倾城名筑”的高层楼盘突然出现在昆明黄金地段的金碧路上。
一时间议论纷起,因为早些时候,昆明就出台过规定,二环路以内不得再兴建高楼,土地原则上用于环境绿化、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一般不得进行商品住宅项目开发。这个决定已成为一道地产开发商难以逾越的政策壁垒。“倾城名筑”的拔地而起打破了禁令,顿时引起相关人士的密切关注。
时至今日,各房产专业网站上仍保留着“金碧阳光倾城名筑”的介绍:“金碧阳光倾城名筑位于金碧路同仁街,金碧公园对面,与昆明标志性历史建筑金马碧鸡坊一路相隔,东西寺塔、忠爱坊风雨承载,繁华与历史尽收眼底…… 户型经典、多面采光、明亮通透,每套70万元起价。”
近两年过去了,“倾城名筑”早已售完,二手房市场上的价格每平方米超过万元;而“莱富广场商铺”的价格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上了10万元。确实,像当初牛气冲天的广告词一样:“如果错过机会,你要再等百年!” 金碧公园对面,同仁街上的“春城名筑”
“倾城名筑”背后的胡星
据说,指点着这座傲然耸立的楼盘,开发商们忿忿不平:不让我们建高楼,这个项目是怎么冒出来的?省市的官员们也纳闷,不知就里。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10万元的新公司,能在最繁华的地段运作一个价值20亿元的楼盘,这其中有何猫腻? “倾城名筑”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是什么样的一只手在暗中操纵?
谜底终究会被揭开。昆明市检察院在侦办曾华案件时得知,“倾城名筑”的开发商是金城阳光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该公司的真正老板名叫李彬。另外公司注册资本为“510万元”,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张西玛占81%,412万;李彬占19%,98万”。资料还显示,张西玛和李彬均是深圳人。
检察官们通过侦查发现,李彬有一个女儿姓胡,继而确认李彬原名胡彬,是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的三弟。此时,在检察官眼中,胡星开始隐约浮出水面。
“倾城名筑”的崛起之谜
1月15日,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采取行动,传讯了胡彬和金城公司的几名管理人员,同时被传讯的还有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负责人汤汉莹。在短暂的抵抗后汤终于承认,金碧路的项目是胡星专门交待他运作的。2003年4月3日,昆明市政府着手对金碧路的一幅地块进行拆迁,建成开放式公园,但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提出把其中的6.69亩拍卖开发,收益可弥补拆迁和建设经费的不足。并通过手段,最终确保了金城公司以每亩403万元把土地拿到手。
在整个“操盘”过程中,胡氏兄弟千方百计隐藏自己真实的身份。但种种迹象表明,胡星与金城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位前副市长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牟取私利的嫌疑。据办案人员初步估算,“倾城名筑”项目由于有权力的介入,获利惊人。
掩盖着真相的帷幕已被撩开一角,“剑锋”直指胡星。因涉及厅级干部,云南省纪委介入此案。云南省高层决心铁腕严查,追根溯源,揭露真相。但就在这时,胡星突然消失了。于是,就有了办案人员千里跟踪跨国追捕胡星的故事……
“倾城名筑”牵出的官员
从曾华到胡星,从胡星到陆炳先、汤汉莹、翟建国,“倾城名筑”在某种程度上说,是胡星系列案破口的引线。
昆明中院前天开审陆炳先,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6年期间,陆多次接受李彬给予的现金和购物卡,共计5.5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金城阳光屋业公司办理了“免三减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使该公司2004年至2006年免缴了三年企业所得税,2007年至2008年两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陆某又让李彬将185万元汇入其女儿的账户,并用其中的183万在北京购买住房一套。以上事实,公诉人提供了多份证人证言及证物予以证实,陆某本人当庭予以认可。
该系列案的另一位主角、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前局长翟建国案昨天也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
翟建国与“倾城名筑”、与胡星案有什么联系?在昨天的法庭上的情况不得而知。但在昆明本地房地产商人看来,胡星的“左右手”除了曾华外、还有汤汉莹和翟建国,前者原是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后者原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与曾华任局长的规划局一起,几乎完全控制了昆明城市土地开发、建设和绿化的行政审批大权。再加上“税官”陆炳先,这个“利益同盟”的“能量”可以想象有多大。
随着曾华、胡星、陆炳先、翟建国等人一一亮相受审,下一个坐上被告席的应该是该系列案的另外一个“主角”汤汉莹了。汤汉莹案牵涉多少情况,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生活新报)
“胡星案”牵出房地产腐败链条
“胡星案”牵出云南房地产腐败链条冰山一角
胡星落马,一些土地、规划、绿化官员被“双规”或逮捕。集团作案成为本组案件最大特征。
已经开发了近8年的昆明市北市区,还没有一家大医院;尚缺66个中学教学班、189个小学教学班、59个幼儿园教学班,一些居民要打着“三轮车”赶公交。现在全国不少地方像昆明市北市区一样,并非个别现象,但很少有高官因这样做而翻船。
1月31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正式签发了对胡星的逮捕令,批捕罪名是“涉嫌窝藏、转移巨额财产”。事发前,胡星是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曾任昆明市副市长多年。其间,胡星分管规划、城建等工作,随着胡星的落马,一些土地、规划、绿化官员也先后被双规或逮捕。
2月2日,昆明市罢免了该市规划局局长曾华的职务。当地有说法称,胡星身后是一条房地产腐败链条,“集团作案”及规划黑洞成为本组案件最大特征。有消息称,中纪委已参与办理此案。
在公安部对外公开发布通缉令的前一夜,胡星就乘坐飞机潜逃。云南省公安厅一位消息人士6日在一个非公开场合透露,潜逃几日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已从新加坡抓回。
老部下相继落马
“胡星犯的事是在他当交通厅副厅长前的事。”云南省交通厅工作人员1月31日称。
胡星自1987年开始仕途。1987年~1993年,任昆明市盘龙区区长,其间兼任樱花宾馆董事长;1993年~1996年,任昆明市城建委常务副主任、市城建委工委副书记、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及党组书记;1996年~1999年,任昆明市建委主任;1999年~2001年,任昆明市市长助理、市规划局局长;2001年~2004年,任昆明市副市长;2004年12月至事发前,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当地各政府机关对胡星案讳莫如深。不过,当地近来一些重大人事变动,透露出胡星案件的一些信息。
2月2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周峰越为昆明市规划局局长,该会议还免去了曾华的昆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曾华所在的规划部门是胡星多年的分管范围之一。曾华在胡星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时,就是该局的一名处长。胡星升任副市长后,曾华也升任局长。
昆明市规划局工作人员披露,事实上周峰越已经于20多天前(1月初)代理行使规划局局长职务,昆明市人大只是给本次变动一个正式名分。原局长曾华于2006年11月左右被“双规”,当时他刚从欧洲考察回来,随即被等候在机场的检察官带走。
目前,昆明市规划局办公大楼底楼的巨幅局领导分管部门及业务图示上,曾华的名字及其所分管的条线被人用白纸贴住。
2月2日,本报记者从一位昆明律师处获悉,曾华即将被起诉,曾的夫人近几天在四处找律师。该律师透露,曾的夫人提供的信息显示,曾华可能被诉受贿500万~600万元人民币。
消息显示,胡星案背后有一批官员先后落马:来自当地纪委监察部门向地方媒体透露的信息称,除了媒体已曝光“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被‘双规’”,另有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汤汉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翟建国及昆明市税务局某处处长等也相继被“双规”,其所犯案件均与胡星案有牵连。
或牵涉数十家房地产商
当地目前还没有披露曾华的涉案情况,但该市关于曾华案流传甚广的版本是,昆明市前规划局局长曾华受贿上千万,牵涉昆明数十家房地产商。
该传言称,曾华被“双规”后,在其家及父母家抄出现金2000万,房地产老板等人向其“进贡”的20套高级公寓随之被没收。为了从曾手中弄到批件,多家房地产公司曾向其行贿,献上女色。
曾本人在单位、在社会上更是包养了多个情妇。
昆明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2月1日对本报记者称,他们听说的是在抄家的时候从曾华家里抄出了200多万元现金,但是不知道在其父母家抄出了多少现金。
2月2日,昆明市纪委二次全会决定今年严查涉地腐败。昆明市今年还将重点查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和核销金融贷款的案件。
而曾华所在的规划口,正是胡星系运作房地产项目的重要环节,胡星等官员通过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向房地产开发商牟取利益。
昆明市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其中的“机关”:规划部门是继土地房管部门后的一大“油水部门”,一是所有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均需要到规划部门审批,批不批,什么时候能批下来,得它说了算;二是受贿机会太多,除了审批上可以操作外,规划部门最大的弹性空间和受贿来源在于容积率的把握上。 曾华判刑13年
“胡星系”的规划之手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价格中的比例,决定被开发土地的含金量。因此,容积率越高,开发商的利润就越大。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较低,开发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
容积率是多是少,决定权在规划部门手里,这意味着规划部门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开发商的成本和收益。该人士举例说,如果一块地的容积率为3,可以建3万平方米房屋的话,将容积率提升为6,在同样的地块上就可以建设6万平方米房屋——如果每平方米赚1000元利润,这一改动可以为房地产企业净增3000万元利润。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其为房地产公司老板,就可以轻松甩出1000万元给规划部门,因为此举还能带来2000万元利润。
上述情况还仅是一般的住宅项目的审批。前述人士表示,如果是商住楼,其容积率会更高一些,对一些商业中心区域的楼盘,其容积率则可能高达10~15。商业中心楼盘是容积率为8还是容积率为15,小小的数字变动,背后就是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利润变动。
现在很多人都在想办法主动利用这些规划资源,譬如某个人跟规划局局长熟悉,他就可以做一个“中间业务”,让你的批件很快批下来,或者把你的容积率调高点。同样一块地,在土地市场中,不同的容积率价格差异很大,如果能花钱把容积率低的土地买过来,将容积率调高后巨额加价出售,在土地市场中依旧很抢手,其原因是买家也可从中获得更多收益。
以前行业内的“中间业务”大都是帮人批地,但是现在土地交易收紧了,且有招、拍、挂(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规范,因此现在这些人的重心大都转到“调整地上长出多少东西”这一新领域来了。
当地媒体曾经对该市北市区的规划提出质疑,公开提出十问:如规划中的3块教学用地是不是还在?规划中的3块医疗用地还在不在?等等。
目前昆明北市区目前有楼盘近70个,居住人口已突破20万,规划人口近40万人,可相应的配套设施却严重滞后,甚至连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基础设施都很缺乏。已经开发了近8年的北市区,至今还没有一家大医院;尚缺66个中学教学班、189个小学教学班、59个幼儿园教学班,一些居民要打着“三轮车”赶公交。
“现在全国不少地方像昆明北市区一样,并非个别现象,但很少有高官因这样做而翻船。”该人士称,胡星这个案子,应是一个严重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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