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社会的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多数人要求重新洗牌的境地,但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提高穷人的收入,重要的是政府为维持社会基本公平,或者说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和统治秩序所必须承担的政治义务而必须要做的。过去用经济发展来消除治理社会合法性的,这本身就是贫富悬殊的祸根。可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收入分配的矛盾已经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对经济结构转型形成了一种阻力。从本质上看,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涉及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层面问题,因此需要对收入分配牵扯到的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考量,破除传统思维定势实施切实有效的改革。
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2009年基尼系数达到0.47,基尼系数的不断攀升表明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整个国民收入的不均衡状况正在加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57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078元,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国内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不仅低于今年上半年11.1%的GDP增速,更大幅低于上半年全国财政增长27.6%的增速。这显示出经济增长的好处仍未被居民充分地分享。
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并且没有显现停止的迹象。究其原因,收入分配改革涉及的主体多而复杂,主体间的共识难以达成,政府的动作往往投鼠忌器。近期,针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话题不断,但是与普通百姓的热情相比,政府则采取了明显的淡化处理,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似乎陷入了难产的境地。一位多次参与讨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起草工作的官方智囊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底能不能出台现在很难说,即使出台我认为它也是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的”。因为,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哪些与权力、利益密切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现实情况下,在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情况下,根本就无法拆解制造贫富悬殊的现行利益结构和分配社会资源的游戏规则,这种由政治体制决定的博弈格局不改变,无论收入分配体制如何改革,无权无势者都只能输掉。正如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所长杨宜勇所说,收入分配改革绝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其实说穿了就是一个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没有突破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要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能对遏制贫富悬殊起什么作用,就是它能否顺利推进,都是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短期内政府能够制定出有利于老百姓的收入分配改革的一揽子计划,这种制度或政策也面临着难以执行的尴尬局面。
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目前所有分配改革的建议,对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只是在提高工资性收入方面有间接体现。对垄断行业与一般性竞争行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则基本没有涉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所有这些部门的高收入,在民众眼里是不公平的。这才是当下政府所面对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与责任非政府莫属
首先,从执政党的性质和政府的政治抱负来看,收入差距悬殊是不能容忍的,这种差距已经带来了现实和潜在的隐患,以往做大蛋糕试图实现帕累托改进之路已经越走越窄;
其次,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各方利益主体有效诉求途径远未建立、良性博弈结果不能形成的条件下,只能由政府来主导,时不我待;
最后,全能式的政府模式下所掌握的各种资源是巨大的,唯有政府这个主体才能在所谓的三次分配当中起到推动、协调、教化的主导作用,这是其他主体所办不到的。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难以推进的原因
分配制度改革之难,首先就在于推出公正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重大改革方案非常难。面对分配制度改革,以往那种闭门策划、然后再以自上而下的命令加以推行的改革方式,显然已经远不能解决问题了。与以往一切改革不同,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成功的一项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有广泛、持续、有力的公众参与。我国的改革最初是在自上而下的强势推动下逐步展开的。这种方式当时确曾有利于启动和推进最初的改革开放。但到分配制度改革阶段,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动力已大大减弱,以至如果没有来自社会的自下而上的有力参与,没有这种新兴改革动力的有力介入,分配制度改革就会寸步难行,而且根本无法取得决定性的成功。这就初步表明,到分配制度改革阶段,不仅分配制度本身需要改革,而且政治体制及其自然形成的闭门策划、内部博弈、命令执行的传统改革方式也已不能适应分配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了,因而这种改革方式也已必须被改革了。而对这种改革方式的民主改革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使这一名为“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不能不成为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于一身的综合性改革。
从宏观上看,分配制度问题就是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利益关系的变动不仅取决于生产力、经济规律和经济发展阶段,而且还取决于利益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如果这种关系失衡,利益关系就会随之失衡,从而出现分配不公问题。这种关系失衡越严重,分配不公问题也会越严重。一般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首先崛起的强势方是企业。劳资双方,资方强,劳方弱,劳方利益自然得不到应有保障甚至严重受损。特殊说来,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之下,政府就是天然的强势方,而且它相对于企业和居民来说都是强势方。权力高度集中意味着权力缺乏制约,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天然就有扩大自身利益的倾向、冲动和能力。一旦这种权力与发育中的市场经济相结合,它的这种本性和潜能就会充分暴露和强烈迸发出来,从而导致愈益严重的分配不公。
在这种格局中,一方面,政府越来越不是置身于分配不公之外的中立者,而是日益成为了一个主要的“利益相关方”,以至政府和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不当收益也成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种主要对象,这就使比较单纯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越来越困难,而且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成为不可能。另一方面,诚如马克思所说,“一般说来,社会改革永远也不会以强者的软弱为前提;它们应当是而且也将是弱者的强大所引起的。”分配制度改革也是如此。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大幅增长,没有社会公众的有力参与,那就不可能冲破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重障碍,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分配改革的成功。
当然,如果政府能够深刻意识到老百姓的贫困是权利的贫困,贫富悬殊、阶层固化是精英联盟对底层的系统性排斥,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进行改革,情况或许还是可以让人寄望的。
成功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赖于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有赖于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有力的公共参与,这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的逻辑,一种社会发展规律,也已为历史所证明。譬如,如果没有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既得利益集团就不可能拱手把自己的非法利益让给民众;如果没有公众的强势参与,发达国家的高工资、高福利就是不可想象的。同理,也正是因为有了近年来我国公众对于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的日益强烈的普遍要求,党和政府才顺应民意,把分配制度改革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这种规律,切实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也必须继续依靠公众的有力参与,而不是关起门来搞改革。否则,改革的承诺就会在力不从心的实践中大多落空。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面对分配制度改革,我们愈加深切地感受到这一重要论断的深刻与精辟。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初步的市场化改革,第二步是以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深入的市场化改革。一旦走到这一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就非常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就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因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也就具有了紧迫性。
但是,实施这些政策设想,对政府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因为,这涉及到一些政府官员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些部门利益。政府需要提出更具有操作性的方案,让人们相信,政府将在未来的决策过程中摆脱垄断利益集团及其他强势利益的羁绊,而以公共利益,以构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作为决策的唯一目标。政府要做的就是通过转型,让某些政府权力不再成为初次分配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只有在权力本身不再扭曲初始收入分配秩序之后,政府才可以在市场大体公平的分配格局基础上,通过有限的收入再分配,满足民众对于公平的向往。
笔者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而舍此便很难谈到民众权利的保障;民众权利不保,分配制度改革很可能就是一座空中楼阁。
参考资料:
1、王占阳: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有赖公众参与
2、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直逼政治体制改革等
3、从政治战略高度看收入分配改革
缺少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是空中楼阁
评论
9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