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的免死牌是亡党的催命符(9月6日)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官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该否取消的话题引起了委员们的争论。

曾在公安部任职的牟新生委员认为,根据实践情况,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除了在政治上剥夺贪官的全部权力,让他再没有行使权力的任何可能,还要在经济上处罚,做到这两条就可以了。”他的理由是:“从国际上看,大多数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因为职务罪犯特别是贪污贿赂罪犯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面也比较宽,在现实中侦查、调查这种犯罪难度相当大。”

 

个人认为,牟委员的说法有道理,但其道理除了他所说的国际惯例与国内特殊情况之外,似乎还应该加上三条:

首先,尊重生命。对人的生命的尊敬角度,上苍有好生之德,死刑是极刑,是对人生命的剥夺。和平时代尽量少用极刑是通常的原理,再造商鞅、张汤、来俊臣之类的酷吏,未必就是对国家的稳定有好处,法家治国难免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让人人自危,如此难免会有碍中国当下太平盛世的“伟大”形象。

其次,人之常情。俗语讲,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那些湿鞋甚至湿身的,很多时候是迫于无奈,或者是盛情难却的,人都讲当官的不打送礼的,严词拒绝导致对方与自己关系交恶还是小事,但由此破坏了官商之间约定俗成的关系就是制度的破坏者了。

第三,法不责众。那些贪污受贿的人都是一时糊涂,但深切悔过,得饶人处且饶人,宽宏大度一些,甚至可以避免出现政局的动荡。试问当今不管是中国自身还是其他政府,谁能确保政治绝对清廉?谁能杜绝一切贪污腐败以及官僚作风?如果执行死刑,势必会导致官员之间互相株连,再造胡惟庸、蓝玉案将成为可能,对内对外的形象又会造成何等恶劣的影响。

 

细想来,又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法制是政党管理政府,政府治理国家,国家传承民族的核心律条,是铁腕政治的权威核心。放弃法制而回到人治,甚至是那种温文尔雅的文治,从根本上要想管理数以十万的小城市都很难,更不要说是管理十几个亿人口的大国了。刽子手也有好生之德,但其杀人时的残忍仅仅是其职业的重要组成内容,是职业行为,而非本性残忍。

其次,法制更重要的是威慑力,在制定法制的环节,就以妇人之仁来对待违规犯纪的人,难免会起到姑息甚至纵容的效果,不管你做了什么,至少没有性命之忧,这就相当于有了免死金牌。

但他们有什么资格得到那样的免死金牌?试想你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立下了什么样的丰功伟绩,就可以得到如此大赦?即使真的有不世出的功勋,但功是功过是过,难以相抵。否则谁都可以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睡大觉了。

法律讲究的是法理,矫往必须过正,如此才会发挥正面的引导作用,才能以正效尤;相反姑息养奸只会养虎成患,对恶人的慈悲就是对善良的残忍。

 

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是如何对待贪官的?看其法令,颁布推行重典之治的《明大诰》惩治贪官污吏,条目的80%以上是针对官吏的。执行标准: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单纯从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就足以让人不寒而栗了。

试想:60两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如果以此为衡量标准,当代官吏有谁可以保住性命的。
朱元璋讲了一句话“朕以为,不仅仅贪钱,贪物者为贪官,贪声贪色者,贪权势者,贪奉谀者,贪享乐者,都是贪官!廉能之官犯有过失,朕能宥免,其余之贪者,摇政害民,罪虽小也要重惩!”

 

再看看美国人是如何对待贪官的?

在美国,贪官很少有容身之地,因为:

1、州长、市长没有市政建设和办公物品采购的决定权,涉及财政支出的所有项目均由州、市议会集体讨论、审议和决定。州长、市长只有执行权而没有拍板权,他想腐败也没条件,这就在制度上彻底堵死了他们以权谋私的门路。

2、美国实行司法独立,法院不被任何政党或政府负责人所领导,任何人贪污受贿,均没有任何"保护伞"。克林顿总统搞了莱温斯基(不属于以权谋私,仅是不道德的婚外情),同样要被检察官揪出来!

3、美国实行新闻自由,政府官员整天被媒体监控着,只要一碰"高压线",马上身败名裂,谁也不想因小失大。

世上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本质上,美国人并不比中国优秀半分,美国的官员并非不想贪污腐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并非不想殴打小商小贩,......,其实,他们也很想,但他们不敢。美国的开国元老们深刻地洞察了人性的贪婪和美好并存,他们精心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来扼杀人性的丑陋,张扬人性的美好。

试问,他们的那些经验与原则,我们学到了吗?

 

再看毛泽东是如何对待贪官的?

毛时代轰动一时的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功臣命绝于贪污,难道他们就无功吗?经调查,刘青山贪污达1.84亿元(旧币),张子善贪污达1.94亿元(旧币)(注旧币1万元合新币1元),折合到人民币,不过区区2万元而已。难道他们那点小钱就该以命相抵吗? 即使是在这半个世纪,中国的物价达到200倍,也仅仅是400万人民币以内,算不得什么天文数字。

但毕竟在那个时候,官吏相对清廉,政府相对得民心,百姓感觉有劲头。

 

其实即使是极刑,对贪污贿赂的惩处,也并非出于残忍,而仅仅是划清界限而已。株连家族的灭门重刑都可以考虑,当然,在当今的世界,诸如灭门之类的连坐早已被取消,但个人都要免死,就难免有点让人不解了。

那些为贪污贿赂争取免死金牌的人,不管身处什么职位,有什么背景以及多么高的威望与权势,不管他们貌似多么追求人性化、维护安定团结的太平盛世的形象,都是以动摇执政党的权威根基,为执政党政府送去催命符的人。这种行径不仅对人民利益是一种背叛,对执政党本身,对现任政府都是极大的背叛。

 

贾春宝

201095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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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75月,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下面就给大家列出外逃30大贪官,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示了。 在那之后过去的三年多以来,相信不管是从人数以及贪污的规模,都已经被刷新了很多,而且某些官员的太子们,任凭得到多少利益怕都是很少有媒体会曝光,也很少有公检法系统会彻查到底、依律侦办的。

序号 姓名 行业 出逃前职位 外逃年龄 逃往地 涉案金额 

1 于志安 国企 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 63 菲律宾 1亿元 

2 丁岚 国企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 36 泰国 1.95亿元 

3 程三昌 国企 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 61 新西兰 1000万元 

4 蒋基芳 国企 河南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59 美国 2亿元 

5 童言白 国企 河南  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53 澳大利亚 不详 

6 董明玉 国企 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55 美国 不详 

7 杨秀珠 政府 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58 美国 2亿元 

8 罗庆昌 国企 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 42 美国 3385万元 

9 陈传柏 国企 昆明卷烟厂厂长61 美国 1600万元 

10 陆海莺 国企 云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 49 美国 8000万元 

11 闭东晨 国企 云南省五矿公司分公司副经理27岁不详3263.2万元 

12 高山 国企 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 43 加拿大 8.39亿元 

13 萧洪彬 国企 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43 澳大利亚 骗汇7.6亿美元 

14 陈安民 国企 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厂长 45 匈牙利 200万元 

15 尹国强 国企 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经理 42 罗马尼亚 711万元 

16 徐晓轩 国企 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40 澳大利亚 4.6亿元 

17 黄清洲 国企 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 47 泰国 13亿港币 

18 余艾青 国企 北京赤艾商社经理 34 俄罗斯 诈骗900万元 

19 蓝甫 政府 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59 澳大利亚505.76 

20 仰融 国企 上海华晨集团董事长金杯客车董事长 46 美国不详 

21 周长青 国企 陕西省西安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44 厄瓜多尔5515万元 

22 钟武剑 国企 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 46 加拿大 5亿元 

23 郑治新 政府 云南思茅地区孟连县国家税务局出纳员 36 缅甸 67万元 

24 方勇 国企 浙江省宁波市交通银行办事员 25 加拿大 141万元 

25 李化学 国企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副总经理 43 澳大利亚 1333万元 

26 金力成 国企 浙江瑞安市建设银行莘腾分理处副主任 33 柬埔寨1 23万元 

27 林进财 国企 建行东莞分行金库保管员 30 泰国 

28陈国强 国企 建行东莞分行金库保管员 31 泰国 950万元 

29 马卫红 国企 云南省祥云县医药公司批发部主任 38 缅甸39万元 

30 刘佐卿 国企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 49 美国 1亿元